記者從浙江省民政廳獲悉,浙江省先後出臺了低保、醫療、教育、住房、司法、助殘、臨時救助等一系列政策,基本實現困難群眾及困難問題的社會救助全覆蓋,全省70余萬名低保對象實現應保盡保。
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4年,浙江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因下崗失業、患重大疾病、受災害影響等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人員,以及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其他應當救助的對象發放物價補貼。今年,浙江省又將發放補貼對象擴大至重點優撫對象、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農村“三老”人員等9類困難人群,讓更多困難群眾受益。
浙江省還積極探索低保對象動態管理機制,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低保對象2.91萬人,退出3.72萬人。全省民政部門今年將全力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一步提高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的精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