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
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的通知
煤安監函〔2012〕6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紮實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推動煤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夯實煤礦安全生産基礎,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組織開展1次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督促各地全面排查和整治煤礦安全隱患,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的重點內容
1.各地貫徹落實關於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有關要求的情況,降低或取消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達標等級的情況。
2. 各地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産隱患自查自糾情況。
3. 抽查部分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的標準化建設情況。
三、檢查範圍、時間和組織方式
1.檢查範圍。全國25個産煤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2.檢查時間。8月中旬至9月中旬。對每個省級行政單位的檢查時間不少於1周。具體時間由各檢查組與被檢查地區協商確定。
3. 組織方式。此次檢查共組織18個組,採取異地檢查方式,各組組長分別由有關省(區、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省(區、市)有關部門的業務處室負責人和部分煤礦企業專業人員組成,每組5-7人。煤礦企業專業人員由組長單位負責聯絡落實。各檢查組組成及檢查地區安排詳見附件1。
四、有關要求
1. 檢查以現場抽查的方式為主,原則上在每個省級行政單位檢查2個地級市(地級單位)和2-4個煤礦。
2. 被檢查地區要將本地區降低或取消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等級的煤礦名單報檢查組,檢查結束後由各檢查組將名單匯總上報給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3.各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要善於發現和總結各地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及時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報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
4.各檢查組組長單位要主動與被檢查省級行政單位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聯絡(聯絡方式見附件2),協商確定檢查日程,並提前將檢查工作方案傳真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5. 各檢查組要輕車從簡,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6.檢查結束後,各檢查組要及時形成工作報告,並於9月15日前,連同被取消或降低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等級的煤礦名單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國家煤礦安監局將適時組織召開檢查工作彙報會。
聯 係 人:王 文
聯絡電話:010-64464294(帶傳真),18618304546。
電子郵箱:hgsjcc@163.com
附件:1.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組名單及檢查地區安排表
2.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聯絡表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