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發展改革委發佈2012年8月16-31日半月改革動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6日 15時31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半月改革動態
(2012年8月16-31日)

    一、行政體制改革

    8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批准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會議決定,在以往工作基礎上,再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184項、下放117項、合併13項。至此,國務院十年來分六批共取消和調整了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佔原有總數的69.3%。這次重點對投資領域、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特別是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會議依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批准廣東省“十二五”時期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對行政法規、國務院及部門文件設定的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或進行調整。

    會議指出,十年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有力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增強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有力促進了依法行政,進一步規範了政府行為;有力促進了政府管理創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促進了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完善了政府系統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今後一個時期,要堅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要按照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仲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設前置審批。以部門規章、文件等形式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二要積極推進行政審批規範化建設。新設審批項目,必須于法有據,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論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部門不得以規章、文件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行政審批項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設定和管理辦法。三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組織管理改革。把適合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工作和管理服務事項,通過委託、招標、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承擔。抓緊培育相關行業組織,推動行業組織規範、公開、高效、廉潔辦事。四要進一步健全行政審批服務體系。繼續推進政務中心建設,健全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的政務服務體系,並逐步向村和社區延伸。加強行政審批績效管理,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做法,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水平。審批項目較多的部門要建立政務大廳或服務窗口。五要加強政府監管。對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明確監管責任,制定後續監管措施,強化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工作重點轉到依法監管上來,切實履行職責,制定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加強日常動態監管,保證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六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領域防治腐敗工作。深化審批公開,推行“陽光審批”。加快推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嚴肅查處利用審批權違紀違法案件。七要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投資體制、財稅金融體制、社會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進一步理順和規範政府與企業、與社會的關係,規範上下級政府的關係。進一步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務質量。

    二、教育體制改革

    8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工作。會議討論通過《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鼓勵建立學校聯盟,提倡對口幫扶,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提高社會教育資源利用水平。(二)均衡配置辦學資源。增加財政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以及薄弱環節的投入。各省級政府要為農村中小學配齊圖書、教學實驗儀器設備、音體美等器材,改善學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三)均衡配置教師資源。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少年、孤兒、流浪兒童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五)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導向的質量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生動活潑主動發展,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努力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六)加強和改進學校管理。完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建立以居住地學齡人口為基準的義務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務機制。會議還對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提出了指導意見。

    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公佈。《意見》指出,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堅持因地制宜,機制創新的基本原則。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並加強監管指導。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其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同時,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意見》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機制、保障內容、承辦方式等作出了規定。

    四、農村改革

    農村綜合改革取得七大成效。日前,財政部負責人在全國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主任會議上講話指出,2006年,隨著農業稅的全面取消,中央不失時機地作出了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大決定。六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經過各地和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取得了七個方面的階段性成效:一是鄉鎮機構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農村實際和鄉鎮工作特點、精幹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提升了鄉鎮政權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大政方針政策的能力,鞏固了基層政權。二是農村義務教育改革順利實施,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免費義務教育。目前,全國每年大約有1.3億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中西部地區約有1228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生活費補助。不斷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到2011年,中西部地區已經達到年生均小學500元、初中700元的標準,東部地區達到年生均小學550元、初中750元的標準。三是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基層政權組織履職能力明顯增強。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27個省份對1080個縣實行了財政直接管理,2.93萬個鄉鎮實行了鄉財縣管。據統計,2010—2011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1250億元。繼續做好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工作,2011年各級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51億元,村均約4.2萬元,進一步增強了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能力。四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林業改革發展全面提速。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完成確權林地面積26.77億畝,佔全國集體林地總面積的97.81%;發證面積累計達23.69億畝,佔確權林地總面積的86.65%。同時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改革,27個省(區、市)林權抵押貸款529.9億元,全國森林保險投保面積7.72億畝、保費7.92億元,確定了200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範縣,合作經濟組織達10萬多個。五是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全面鋪開,據統計,2008—2011年各級財政共投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1050億元,帶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總投入2800多億元,共建成98.5萬個項目,惠及億萬農民,初步構建了“農民籌資籌勞、政府財政獎補、社會捐資贊助”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六是清理化解公益性鄉村債務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七是區域性行業性農民負擔問題逐步規範。

    五、市政公用事業改革

    住房城鄉建設部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工作。日前,該部召開2012年北方採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創新機制,強化措施,細化政策,從五個方面紮實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城市政府要充分發揮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的主導作用,設立專門的領導機構,配備專門人員,保障必要的經費,大力推進供熱計量改革。二是創新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全過程的監管。三是創新收費機制。嚴格落實供熱企業主體責任,制訂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供熱企業選表、安裝和收費銜接細則及資金管理辦法,取消“面積上限”,完善計量熱價和管理辦法。四是創新激勵和約束機制。將供熱政策性虧損補貼改為供熱計量獎補資金,對於不進行供熱計量改革的供熱企業,不應再發放補貼。各地要依法處罰違反供熱計量強制性標準和要求的單位。五是強化管理措施。加強供熱能耗管理,供熱企業要逐步建立供熱監控調度平臺,加大供熱系統和計量裝置運行維護管理力度。

    六、地方改革

    北京市出臺政策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北京市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若干政策》提出,北京市需新建醫療機構時,優先安排社會資本進入,而且支持社會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北京市公立醫院改制重組。《政策》提出,北京將把社會辦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按劃撥方式用地,也可以按協議出讓或租賃的方式取得用地;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按有償方式用地,經國土等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此外,北京市為鼓勵社會辦醫還提出一系列配套政策:社會辦醫療機構均可申請北京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的定點服務資質。有關部門對於各類醫療機構實行統一的審批標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採購;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北京市醫療衛生職稱評定、人才選拔和培訓體系,在技術職稱評定等方面與政府辦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安徽啟動第六輪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安徽省日前啟動第六輪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到今年12月底前,力爭將現有省級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減少一半以上,將保留的審批項目辦事時限在法定時限內壓縮一半以上,努力使安徽省成為全國審批項目最少、辦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資環境最優、人民群眾最滿意的地區之一。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就進一步清理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出臺實施方案,明確了本輪清理的基本原則: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項目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據,但與現實管理要求不相適應,難以達到管理目的的審批項目,予以取消或調整審批方式。外省未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安徽省原則上不予保留;外省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不符合安徽省實際的,不予保留。對擬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能夠下放審批權限的,堅決下放。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壓縮辦理時限。

 
 
 相關鏈結
· 發展改革委發佈2009年9月16-30日半月改革動態
· 發展改革委公佈半月改革動態(2009年6月16-30日)
· 發展改革委公佈半月改革動態(2009年3月1-15日)
· 發展改革委公佈2008年10月1—15日半月改革動態
· 發展改革委公佈2008年9月1日—15日半月改革動態
· 發展改革委發佈2008年4月16-30日半月改革動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