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山西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在目前國家確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提高10元,達到每人每月65元。該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算。截至目前,山西省新農保、城居保參保人數分別達1397.65萬人、84.48萬人,按月領取待遇人數分別達302.18萬人、22萬人。
據介紹,2009年下半年,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山西省積極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即新農保)試點,將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納入養老保障體系;2011年,山西省又啟動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即城居保)試點,填補了養老保險的最後一塊空白,將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納入保障體系。
經過3年先行先試,截至2012年7月,山西省各縣(市、區)全部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蓋,標誌著覆蓋山西省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構建起了人人享有養老保險的制度體系。
按照規定,此次提標所需資金,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50個縣(市、區)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其他縣(市、區)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50%。同時,政策還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按照城鄉一致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