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山西省文物建築構件保護管理辦法》正式頒布,該辦法是山西省專門針對文物建築構件保護出臺的第一個規範性文件。
該《辦法》共十八條,界定了文物建築構件的範圍,明確了文物建築構件所在地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門的職責,明確了文物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或所有人、使用人保護文物建築及建築構件的法定義務,明確了文物建築構件收藏單位的職責,明確了對擅自拆除、轉讓、抵押和非法買賣文物建築構件行為的處理程序,明確了對文物建築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門行政不作為的處理程序,明確了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