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産權:“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
(亮點頻閃)掌握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的自主知識産權;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産權特別審查機制;縮短髮明專利審查週期;加快建立我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
(背景解讀)隨著全球化進程加快,知識産權在國際競爭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但在我國,知識産權尚未成為支持自主創新的戰略手段。思科訴華為等一系列知識産權糾紛案表明,知識産權濫用已嚴重影響到國內企業在自主創新方面的努力。我國亟待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同時要採取措施應對知識産權濫用和壟斷。
我國出臺五大政策加大創造和保護知識産權力度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衛敏麗、吳晶晶)針對知識産權尚未成為支持我國自主創新戰略手段的現狀,國務院26日全文發佈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指出,我國出臺5項政策,創造和保護知識産權,以進一步完善國家知識産權制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治環境。
這些政策分別是:
——掌握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的自主知識産權。國家科技部門、綜合經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行業和領域特點共同編制並定期發佈應掌握自主知識産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目錄,國家科技計劃和建設投資應當對列入目錄的技術和産品的研製予以重點支持。國家科技部門會同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建立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
——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國家科技計劃支持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引導産學研聯合研製技術標準,促使標準與科研、開發、設計、製造相結合。
——切實保護知識産權。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加大保護知識産權的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治環境。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産權特別審查機制。
——縮短髮明專利審查週期。改革發明專利審查方式,提高專利實質審查工作效率,縮短審查週期。
——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我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通報協調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研究評議體系。(完)
高等院校應抓緊培養緊缺人才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李斌、劉奕湛)國務院26日全文發佈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簡稱《配套政策》)指出,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
具體配套政策包括: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調整高等教育結構,加強重點學科建設。
——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專門人才的需求,優化學科專業佈局,促進學科交叉融合,抓緊培養緊缺人才。
——紮實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提高高等學校創新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創新研究生培養機制,著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堅持産學研結合,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同企業、科研機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緊密型合作關係,共同培養創新人才,聯合開展創新活動。
——擴大研究生派出規模,完善選派辦法,在更高層次上開展國際科技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合作。
《配套政策》指出,要大力發展與改革職業教育。加快技能型緊缺人才的培養和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培訓。切實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擴大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規模,提高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
我國將採取多種方式引進海外優秀人才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李斌、劉奕湛)國務院26日全文發佈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簡稱《配套政策》)明確指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
《配套政策》強調,制定和實施吸引優秀留學人才和海外科技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和為國服務計劃,結合國家自主創新戰略、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創新項目,採取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等多種方式引進海外優秀人才。
《配套政策》指出,外籍傑出科技人才申請來華工作許可、在華永久居留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在其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可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制定保障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在華外籍高層次人才合法權益的辦法。妥善解決好海外優秀人才回國(來華)工作的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