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30日電(記者蘇傑)福建省最近出臺了《關於嚴禁公安民警涉及賭博行為的規定》。今後,這個省公安民警涉足賭博行為的一律辭退或開除。
福建省出臺的規定共15條,對公安民警參與賭博,開設賭場或參股賭場,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資金、交通工具,為賭博活動放哨、通風報信、護場,收受賭博人員和開設賭場人員賄賂,查處賭博活動壓案不查、徇私枉法,縱容配偶、子女、父母開設賭場,截留坐支賭資,侵吞賭資,阻撓抗拒執法執紀人員依法查處或給予打擊報復等10余種行為規定了具體的懲處措施。
今後,福建的公安民警凡犯有上述行為的任何一種,一律辭退或開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