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5月16日電(記者褚曉亮)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近日對23部含有違法和不當內容的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進行了點名通報,並責令有關單位儘快糾正或提請省政府予以撤銷。
近年來,吉林省加大了對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整治力度,2004年,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成立了行政執法監督處,專門對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監督。2005年,省裏出臺並實施了《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文件監督辦法》,對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設定了審查機制。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州一級政府出臺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時,必須交法制部門審查備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違法、不當的,可以向政府法制部門提出審查申請。
一年來,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對收到的194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全部進行了審查,發現有23件文件存在違法和不當內容,主要表現為超越法定權限、規定不適當等,有的部門和地區越權和變相設定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有的部門和地區甚至以會議紀要及講話等非規範性文件作為執法依據。
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表示,今後還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動社會力量,做好清理檢查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工作,確保“紅頭文件”不違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