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招標將啟用全新的“陽光模式”:21個市各自招標變為全省統一招標,所有限價競價都在網上進行。這是廣東省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9日通報的,並向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和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徵求意見。方案計劃明年1月1日起在廣東省實施。
全省統一醫院藥品價格
廣東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自2000年實行藥品招投標以來,參與招投標的藥品規格太多,目前已增加到3萬個品規。部屬及省屬的醫療機構統一招投標,全省21個市又分別招投標,工作程序繁複。廣東省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醫療機構、生産經營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專家,經過反復論證和修改,制訂了《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
“陽光采購”方案有兩大突出亮點:一是藥品限價競價都在網上進行,不再搞現場招投標,降低藥品流通運作成本;二是進行全省統一的限價競價採購活動,遏制虛高藥價。全省醫院將實行統一的藥品價格。
拒絕不接受限價産品入粵
“陽光采購”方案將採取三招來降低藥品價格。
一是限價。除了臨床用量小的藥品、急救藥品、廉價普通藥品和罕見病種用藥、管制藥品等小部分藥品外,大部分的西藥、中藥都要納入限價競價目錄。納入目錄內所有藥品的報價均要求低於或等於限價,對不接受限價的産品不予進入廣東市場。
二是競價。目錄內同一類別藥品要展開競價;報價競爭在網上公開進行,並按比例淘汰一定數量價格高的産品。廠家的報價競爭在網上公開進行,價格以實時公開的方式在網上顯示,其他藥廠都可以在網上實時看到更新後的報價,和按競價規則淘汰“出局”的藥品。
三是談判。同一種藥品,如果只有1-2家廠家競爭,則組成“談判專家”與藥廠談判,由談判專家確定是否入圍。為防“黑箱操作”,從專家庫抽取談判專家到開始談判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並做好保密工作,談判過程將邀請媒體記者、特邀監督員和群眾現場監督。
醫院用藥醫生處方要定期公佈
按照徵求意見稿,衛生行政部門在“陽光采購”過程中,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選購、臨床用藥安全及合理用藥進行監督,公示藥品價格,定期做好藥品使用情況分析,對醫療機構及有關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和查處;定期公佈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目錄、金額比例和使用額度變化等,督促各醫療機構定期公佈醫生處方結構情況、定期組織開展評價。
業內擔憂限價過低增加質量壓力
9日參加通報會的醫藥界人士大都認可“網上競價讓藥品招標更加公開平等”,但也有人擔憂“限價政策”可能産生一些負面效果:“如果限價過低,那些嚴格按照GMP標準和質量標準生産的藥廠,可能因成本太高價格下不來而遭出局。另一些廠家為拼命降低成本而可能影響藥品質量。”
有專家指出,中標後多家藥廠、多個品種之間仍然存在銷量競爭,商業賄賂的土壤依然存在。(記者陳楓段 功偉 通訊員粵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