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李興文、蘇萬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6日發佈消息稱,截至9月底,全國31個省份都頒布了月最低工資標準;除廣東、西藏外,29個省份還頒布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以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加大保障低收入職工報酬權益的工作力度,指導各地完善最低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
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規定,今年全國有20個省(區、市)應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只有江西、西藏兩省區尚未調整頒布。另外,今年還有9個2005年已經調整過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區、市)再次調高月最低工資標準。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介紹,當前各地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為810元(深圳市),最低為270元(江西省的邊遠縣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為7.9元(北京市),最低為2.7元(江西省的邊遠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