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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給"林權投資"敲警鐘 投資應謹慎參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6日   來源:人民日報

    花4萬多元購買10畝林地,以後每年投資回報率超過50%?聽信了這種宣傳,湖北省已有近萬人參與“林權投資”,涉及資金已達數億元。11月底,湖北省政府發出通知:“林權投資”、“託管造林”投資風險較高,應謹慎參與。

    所謂託管造林,是指造林公司承包、收購某地已有林地或新造林地,再將林地以單位面積出售給投資者,投資者再委託造林公司管護經營,到一定年限後,按照合同規定分配利益。

    由於託管造林一般採取城市集資、異地造林的方式,投資者和林地林木“兩頭不見面”,加之投資回收週期長,全程缺乏有效監管,一旦造林公司卷款潛逃,投資者很可能血本無歸。

    據悉,目前共有6家公司在湖北開展林權投資、託管造林業務,其中有3家公司分別來自北京、遼寧和雲南。近期,由湖北省林業局、工商局、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這6家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他們在開展業務時存在超範圍經營、虛假宣傳等六大不規範現象:

    這些公司在宣傳中有的誇大林木生長量,有的誇大投資回報率,另外,目前國家對林木採伐徵收的規費約佔銷售總收入的20%,而一些公司宣稱這些規費已全部取消。

    其資金運作也不規範,一些公司對投資者只收取現金,不接受銀行轉賬。開具的是收據,而不是稅務發票。只收現金,就會使相關部門對資金流向和使用難以有效監管,最後有可能發展為非法融資,甚至可能出現卷款潛逃的嚴重後果。此外,不開稅務發票有偷漏稅嫌疑。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林權證》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放。調查中卻發現,一些公司提供的《林權證》上,沒蓋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力,難以保證投資者合法利益。

    某些公司甚至利用合同條款設置陷阱,在合同中隱匿了林木採伐要受國家森林限額採伐制度的約束,隱匿林木採伐、運輸和銷售成本等不確定因素和風險。

    在經營方式上這些公司還涉嫌“傳銷”。採取“介紹買家、賣單提成”的方式對業務員支付報酬,致使不少業務員遊説身邊的親朋好友參加公司的“投資見面會”等活動。(記者 田豆豆)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快評)

    林權投資這兩年搞得很熱鬧,各種誇張的宣傳都聽了不少,也曾怦然心動,但終究沒能説服自己。

    顯然,風險總是與收益成正比。對於林權投資的所謂高收益,我們應該深入了解,理智判斷。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在林權投資宣傳中不實信息隨處可見,虛報利潤,誇大收益,投資者難以確認。其次,一些託管造林公司運作嚴重不規範,有效監管體系沒有及時建立。一旦出現問題,投資人可能血本無歸。最後,除去人為風險外,樹木本身面臨的風險,如生長環境、氣候、自然災害都必須考慮進去。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此前,國家林業局已經幾次提醒社會各界謹慎投資。而今,湖北省政府也出面敲響了“林權投資”的警鐘,足以説明政府對問題的重視,以及防患于未然的負責態度。希望廣大投資者能有所警醒,減少盲從。

    當然,林權合理流轉對調動社會資源發展林業很有意義,我們不能把臟水和孩子一塊潑出去。對於當下“林權投資”過程中出現的傳銷傾向、非法融資等亂象,有關部門應該及時出手,加強監管,讓好制度真正發揮出好作用。沈 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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