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別地方聯合接訪只是簡單地“定日子、拼桌子、分案子”,重復接待、重復審查、重復結論的問題,今年3月和6月,海南省兩次開展大規模聯合接訪下沉活動,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省委政法委會同省直政法各部門,深入到市縣開展接訪活動,面對面接待信訪群眾,處理涉法涉訴突出信訪問題。從目前的情況看,接訪較好實現了息訴罷訪效果。
省委政法委要求,省直、市縣政法部門要逐一明確辦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辦案任務和辦結時間,集中力量重點攻堅;各部門實行主動約訪、帶案下訪、聯合回訪,確保接訪下沉活動的持續和長效。
省公安廳在接訪下沉活動中,組織刑偵處、法制處、信訪處的專家和工作人員,開展疑難案件會診,共解決信訪案件11起。樂東黎族自治縣一上訪人員反映其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法院判決後久執不下,省高院領導親自督辦,樂東法院加大執行力度,下發強制執行裁定書,現已為該上訪人員執行回6000元現金。萬寧市一上訪人反映該市公安局將其兒子當成盜竊嫌疑人錯捕,省檢察院受理後立即掛牌督辦,核實情況,責成該市公安局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並對4名辦案人員分別作出免職和記過處分。 (記者馬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