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 (汪恩民、孫玉波)我國城市建設事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城鄉發展與防災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設系統防災減災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
建設部提供的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工作面臨八大難題:
問題一:城市建設綜合防災的管理機制尚需完善。
我國至今沒有城市防災根本法,城市已有的涉及城市建設綜合防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也需修訂和完善;對災害的管理目前是分災種、分部門進行的,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協作,普遍存在條塊分割、各自為政、互不協調的現象。
問題二:城市工程設施的防災情況底數不清。
我國城市建築和工程系統抗災能力全面普查、監測和評估的體系尚未建立,缺乏可靠的基礎數據作為科學決策依據,對策、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夠強。
問題三:城市單災種防災規劃各自為政,缺少綜合防禦及城市群防災體系。
單災種防災規劃之間在資源分配、防災空間利用、疏散路線選取方面存在重復建設和資源分配衝突情況。區域綜合防禦體系和城市群綜合防災體系建設滯後於經濟發展和公眾需求。
問題四:城市設防標準不均衡,早期工程設施防災能力不足。
城市建築和工程系統設防標準不均衡,很多工程設施由於歷史原因設防標準偏低甚至不設防,歷史欠賬較多,其結果導致城市工程設施的抗災能力參差不齊。公共建築抗禦災害能力明顯偏低,往往是城市的防災薄弱環節,更無法據此形成具有綜合防災能力的城市防災據點體系。
問題五: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等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與城市發展不適應。
一些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等基礎設施的抗災標準偏低,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早期建造的水利電力設施、交通樞紐、城市管網等受當時防災技術和經濟條件的限制,抗禦災害能力很差,尚未能及時採取有效的監測、預警和加固措施。
問題六:重要城區及社區的綜合防災體系尚未建立。
對城市重要城區和社區的防災設計和防災能力建設,特別是城市的CBD等高密度、高風險區域的防災問題,尚未形成完善的社區防災體系,缺少城區防災規劃設計和系統防災設計指導。
問題七:災難防禦領域的科技支撐不足,宣傳、教育、培訓機制尚不完善。
我國在現代計算機、通信、網絡、衛星、遙感、地理信息、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的減災應用方面,同發達國家的差距還相當大,在整體上還遠未建立起完善的基於遙感和計算機網絡的綜合防災體系。現有的救災人員缺乏應急訓練,沒有專門的培訓教育機構,缺乏應急管理研究。社區居民的災害警覺性較差,民眾缺乏自救、互救的意識和能力。
問題八:對新的非傳統災害準備不足。
非傳統災害指極端氣象災害、地裂縫等自然災害和爆炸、恐怖襲擊等突發公共事件。近年來,新的非傳統災害對城市的影響在發達國家引起了特別重視,我國在這一方面缺乏防災減災經驗積累和科學研究。
針對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工作面臨的問題,建設部近日發佈的《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十一五”規劃》提出,加強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城市綜合防災規劃的編制和社區綜合防災的試點。建立城市綜合防災基礎信息和災害風險監測與評估體系。建立城市防災技術支撐體系,大力發展城市綜合防災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