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孫玉波)為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佈《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辦法明確,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産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産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産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履責情況;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對發現的安全生産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對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産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