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曾琴、劉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材料指出,原則要求三年完成汶川地震災區城鎮住房恢復重建。
根據這份《關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城鄉住房建設規劃的情況》,城鎮住房重建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策支持、群眾自助的原則,由政府統一規劃組織,優先安排維修和加固受損住房,抓緊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這份材料提到,通過實行原址重建、異地新建和維修加固相結合的方式,三年基本完成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使受災居民的住房問題得到解決。通過受災群眾自籌、政府支持、對口支援、社會捐贈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住房重建資金。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強調,要滿足抗震設防要求,提高住房建設質量,有效利用當地資源,戶型建設以中小套型為主,配套建設公共設施和綠地等。
這份材料透露,災後重建城鄉住房建設規劃完成了初稿。目前,這一規劃正在與其他規劃進行銜接,對部分內容進行完善和補充,近日將形成送審稿上報。
兩年完成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住房恢復重建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曾琴、劉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材料指出,原則要求兩年完成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住房恢復重建。
這份《關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城鄉住房建設規劃的情況》明確,農村住房重建將實行農戶自建為主,國家給予資金補貼,各級政府在選址、規劃設計、施工技術等方面進行指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2008年完成受損農房的排險及輕微破壞農房的維修、加固工作;完成農房重建的場地清理和50%的農村居民點規劃;原址重建和已落實選址的異地遷建農戶至少保證有一間過冬的住房,完成農房重建總量的40%。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2009年基本完成災區農村居民點規劃;落實異地遷建農戶的建房選址並解決過冬住房問題;受災農民全部住進永久性住房,完成農房重建總量的80%;完成50%的村莊生産生活設施建設任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2010年基本完成災後重建農房建設任務,基本完成生産生活設施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