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 保護耕地保障發展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新華社評論員)經過長達數年的研究論證修改,《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由國務院發佈實施。
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對統籌協調土地利用、保護耕地、保障發展作出了科學安排,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利用的目標和任務,是國土開發、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係國家和人民的長遠利益。特別是當前,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嚴格貫徹執行規劃綱要作出的重要部署,對保障糧食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深遠影響。
新一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強調了糧食安全,體現了鮮明的耕地紅線意識。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落實土地宏觀調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規劃城鄉建設的重要依據,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項基本手段。特殊的資源國情決定了土地問題始終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一個全局性、戰略性重大問題。耕地問題直接關係國家糧食安全,關係國家長治久安。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規定,到2010年和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確保15.60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這是不能打任何折扣的約束性指標,是絲毫不得逾越的一條紅線。
新一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貫徹科學發展觀,體現了鮮明的資源節約意識。隨著我國人口增長和工業化、城鎮化進展,土地需求與供給之間矛盾日益尖銳。2006年到2020年這一輪規劃期內,為實現“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各方面用地需求還將顯著增加,要保障必要的建設用地,只有堅持節約集約用地。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節約集約用地,必須從規劃做起,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優化配置城鎮工礦用地,整合規範農村建設用地,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交通、廠礦、城鎮各類建設,都要把規劃節地放在首位,開展節地技術研究,更好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新一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明確了共同責任,體現了鮮明的全國一盤棋意識。我國人多地少,寸土寸金,每一方面都要作出科學、合理、節約的規劃。保護18億畝耕地,守住我們賴以生存發展的生命線,是中央和地方、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糧食主産區和糧食主銷區各級地方政府的共同責任。必須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問責制,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負總責。把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評價和幹部實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完善相關評價和考核辦法,圍繞落實規劃實施的共同責任,加強規劃對土地利用的整體控制,健全規劃實施管理制度,強化經濟激勵和約束措施,完善規劃基礎建設,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新一輪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突出了生態建設,體現了鮮明的土地生態環境協調意識。充分發揮各類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態功能,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加強基礎性生態用地保護,加大因地制宜用地的整治力度,將大大改善我國的土地生態環境。需要強調的是,改善土地生態環境,是各行各業的共同責任,特別要圍繞優化國土開發格局,科學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區域土地利用方向,實施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強省(區、市)土地利用調控,促進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落實。城鄉建設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模控制,公路、鐵路、民航、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也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新形勢下的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規劃是建設的基礎和前提,特別是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歸根到底要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體現。各地要抓住新一輪規劃修編的大好時機,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落實到地塊和責任人。要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利用的統籌和控制,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鎮、交通、水利、産業發展等相關規劃進行審查,凡用地規模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安排的一律予以核減。要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各級人民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保障規劃順利實施,以對歷史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組織好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