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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環保局證實2009年北京不會徵收機動車排污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北京環保局證實2009年北京不會徵收機動車排污費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張淼淼)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1日證實,到目前國家相關部門尚未發佈任何有關徵收機動車排污費的政策規定,北京市2009年也沒有此項安排。

    杜少中表示,排污者付費是污染治理原則,也是各國環保部門治理污染的一種工作手段。北京對水、大氣、噪聲等污染源一直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排污費,目前國家相關部門尚未發佈任何有關機動車排污收費的政策。

    “奧運會結束後,北京提出將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管理,深入研究機動車排污費的徵收政策,目前這一政策仍在國家層面的課題研究階段,何時出臺和徵收的方法都還未確定。”杜少中告訴記者,環保部曾在全國進行過徵收機動車污染排污費的試點工作,但由於此項工作比較複雜,所以何時在北京實施收費目前沒有安排,可以肯定地説,北京今年沒有徵收機動車排污費的計劃。

    據介紹,2009年北京的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是以經濟鼓勵手段促進高排放黃標車的淘汰,目前黃標車的淘汰工作比較順利,截至春節前,已經淘汰576輛。

    此外,北京市還將加大對黃標車的限行力度,從今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産生活和運行的車輛外,運輸渣土等各類黃標車全天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從10月1日起,黃標車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

新聞分析:徵收機動車排污費風波帶給我們的思考

    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1日證實,到目前國家相關部門尚未發佈任何有關徵收機動車排污費的政策規定,北京市2009年也沒有此項安排。

    此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環保部門透露今年北京市將徵收機動車排污費,並將適時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徵收標准將由兩大因素共同決定,排量越大、尾氣排放標準越低的,排污費越高;排量越小、尾氣排放標準越高的,排污費越低。此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

    還記得在2007年底,有媒體曾經報道,環保部門官員在“2007中國能源可持續發展論壇”上透露,財政部、國稅總局、環保總局三方正在研究制定徵收污染産品稅和排放稅的有關政策。排放稅是針對終端消費者徵收的,汽車尾氣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車主就要為其繳稅,可能會在加油的時候一併徵收。而污染産品稅是針對企業的,即生産高污染産品的企業要為此付出代價。記得當時,這一消息也曾引起熱議。

    作為一名長期關注中國汽車社會的記者,我贊同政府部門在未來適當時機對機動車徵收排放稅的想法,因為這是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重要一步,既能夠引導消費者科學使用私家車,又能夠利用排放稅籌集環保、公交方面的建設資金,體現有車族和無車族在承擔社會責任上的公平。未來,從節約徵收成本的角度考慮,排放稅能否併入成品油消費稅也值得有關部門考慮。而且有了這种經濟杠桿調節,目前北京實行的“五日限行”完全可以被替代。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環保部門在“深入研究”機動車徵收排污費時,非常有必要真誠地傾聽民意、集中民智。否則,好事也有可能辦成“壞事”,遭遇巨大的阻力。

    舉例來説,有新華網網友質疑,北京如果徵收機動車排污費,是“費”而不是“稅”,這與政府一直倡導的“費要改稅”的思路不符。

    記者認為,如果僅僅根據排量和排放指標簡單地對機動車收取幾檔年費,最大的弊端就是有失公允。因為有的機動車排量雖然大,但上路行駛里程少,造成的實際污染就少;有的機動車排量雖小,一年要跑三四萬公里,造成的實際污染其實並不少。再有,北京這樣的大城市有大量的外地車輛行駛,對北京的天空也造成了污染,如果只對本地機動車收取機動車排污費,任由外地車輛“免費排污”,顯然不公平,也容易使一些車主鑽空子,上北京周邊省市的牌照來逃費。

    簡單收取幾檔機動車排污年費,雖然在消費者新購車環節會起到一定的科學引導作用,但無法在使用環節針對北京目前保有的350多萬輛機動車落實節能減排精神,會喪失對機動車使用環節的約束和引導。消費者的思路極有可能是反正排污費都交了,不跑白不跑。這與國家要用成品油消費稅替代養路費的道理是一樣的。

    從現代汽車發動機技術的發展方向考量,排量、油耗、環保三者並不存在必然的對應關係。裝備1.5升排量汽油發動機的普通轎車,排放的污染物要比同排量的油電混合動力轎車高出很多。僅僅以排量和排放標準拉開收費檔次,既不利於老舊發動機的淘汰,也不利於新能源汽車的普及。

    從公平保護近兩年購車的消費者權益的角度看,簡單以排量和排放標準拉開收費檔次也難以服眾。此前,環保部門的口徑一直是“新車新標準,老車老標準”。而眾所週知,北京近兩年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像坐著火箭般節節升高。一位在2006年底購買了國Ⅲ排放標準(無OBD)汽車的消費者,新車開了不過兩年多時間,然而在北京的驗車場只能尷尬地拿到“兩星”的環保標誌,車要每年一驗;而同一時間購買的裝有OBD的國Ⅲ車可以拿到“三星”標誌,車可以兩年一驗。消費者當時購買的都是符合國家環保法規的車輛,在這些車輛的生命週期伊始,就要為地方環保標準快速升級造成的“落伍”而承擔額外的經濟支出,這不符合公平保護汽車消費的精神。

    歸根到底,環保部門當初應當明示今天已經出現的和明天有可能出現的環保政策風險。看看歐美汽車發達國家,汽車環保標準的執行不但有長期時間表,還會打出充足的提前量,便於消費者選擇並規避風險,公平保護各類消費者的權益。

    記者認為,在機動車排放稅或排污費推出的時機上,有關部門要放眼全盤,以大局為重。當前,汽車業作為重要産業,汽車消費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支柱之一,政府部門的整體思路應當是想方設法促進汽車消費、保護汽車消費,讓老百姓對汽車消費有長遠的信心。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公佈了包括降低部分排量車型購置稅在內的組合拳。而北京如果要收機動車排污費,會打消或推遲多少人的購車意願,這需要有關部門考量並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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