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 趙超)記者從國家公務員局了解到,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共有561名報考人員違紀。
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共招考1.5萬個職位,確認報考人數達104萬多人,閱卷工作于2009年12月15日結束。經閱卷工作領導小組反復核實,公共科目筆試共有561名報考人員違紀。
據介紹,此次公共科目筆試考生違紀種類主要有違反考場規則、使用無線耳機及手機等高科技設備傳送考試信息、使用假身份證參加考試、替考、答題信息雷同等。
為規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錄用工作公平、公正,2009年,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佈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對公務員錄用考試報考者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做出了詳細規定。
依據違紀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考務規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對300名報考者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給予152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給予109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