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護林地、科學管理林地的重要依據
——解讀《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
新華社北京6月10日電(記者劉羊旸)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綱要》確定了今後10年全國林地保護利用的主要任務。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10日對此進行了解讀。
我國林地保護形勢嚴峻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人類發展不可缺少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在保障木材及林産品供給、維護國土生態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林地是發展森林資源的基礎和根基。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説,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建設,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央關於林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森林資源保護與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2004—2008年)表明,森林覆蓋率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20.36%,累計為社會提供木材60多億立方米。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加快,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與林地供給關繫緊張等矛盾十分突出,林地保護形勢嚴峻。我國是一個少林國家,林地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生態系統整體功能非常脆弱。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表明,清查5年間隔期內因工程建設、自然災害、毀林開墾等導致的林地轉為非林地面積達832萬公頃,相當於同期全國造林面積的十分之一,嚴重影響和制約著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這位負責人表示,保護林地、發展森林資源比任何時期都顯得更為重要。編制實施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嚴格保護林地,發展森林資源,是保障國土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的基本要求;是加強節能減排、提高林業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的客觀要求;是滿足市場需求,增強木材及林産品供給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林地科學管理、優化林地結構、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現實要求;也是依法保護林地和科學管理林地的重要依據。
適度增加林地數量對改善整體生態狀況具有重要意義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綱要》提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億公頃,佔國土面積比重提高到32.5%以上。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林地保有量為30378萬公頃,佔國土面積的31.6%。適度增加林地數量對確保森林覆蓋率目標的實現,改善我國整體生態狀況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對於如何增加林地保有量,這位負責人表示,要嚴格林地用途管制,引導節約使用林地。通過加強石漠化、沙化、工礦廢棄地生態修復及邊際土地整治、生態重要區域陡坡耕地、沙化耕地退耕還林等途徑,積極補充林地數量,確保林地資源穩定增長,積極拓展綠色生態空間。
深化集體林改能夠解放和發展農村林地生産力
《綱要》提出,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達到2.23億公頃,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森林保有量為19545萬公頃。增加森林保有量,要嚴格保護有林地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灌木林地,特別是對400mm年降水量線以東地區的森林,實行不降低林地生産力基礎上的森林面積佔補平衡。加強生態脆弱區的生態治理,對退化有林地,有針對性地規劃和實施退化林地修復工程。
同時,《綱要》還提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改革。這位負責人説,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通過明晰産權,落實經營主體,穩定農村集體林地權屬和用途,不僅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還能大大提高農民保護林地、大力造林的積極性,解放和發展農村林地生産力。深化國有林場改革,將理順管理體制,通過對林業生産關係的調整,提高森林經營單位保護髮展森林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水平和林地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