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27日稱,為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增加外匯管理的透明度和便利度,外匯局日前發佈新修訂的《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新修訂的行政許可項目表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近年來,外匯局大力推行行政許可制度建設,建立了完善、規範的行政許可辦理法律框架。同時,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辦理程序,積極簡政放權,大力清理行政許可項目。2002年至今,共分6批次清理取消了45項行政審批項目,將20多項許可項目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外匯分支局。
外匯局表示,此次發佈行政許可項目表,是在2005年版基礎上,結合近年來行政許可項目清理工作進展進行的最新修訂,其中行政許可項目已由39項縮減為25項。新修訂的行政許可項目表全面、準確反映了外匯局目前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其辦理要素,條理更為清晰,內容更為簡潔,申請材料更為簡化,有利於進一步規範涉匯行政許可辦理程序,提升外匯管理透明度。
外匯局明確要求,各分支局要增強新形勢下依法做好外匯管理行政許可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強化制度意識,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依法行政,辦理行政許可,更好地服務於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