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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中石化"天價酒"事件須給公眾一個交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記者 黃冠)有網友爆料稱中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購花幾百萬元買高檔酒。該公司對此予以證實,並辯稱“這批酒屬於公司非油品經營項目”。此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中石化“天價酒”事件之所以引起公眾不滿,一個重要原因是,中石化不是私企而是央企。中石化的豪奢消費,花的是國家的錢。此前,國資委有關領導在國新辦發佈會上鄭重表示:國有企業的資産是屬於國家、屬於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一旦以後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動用。“這幾年我國財政增收幅度較大,但不會永遠這麼大。中國還會面臨老年社會的問題,到那個時候需要錢,我相信這筆資産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國有企業財産一旦被揮霍浪費,何來“儲蓄”?

    “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這是警世名言!央企作為共和國“長子”,公眾期待“長子”管好家業、做大家業,而不是一邊説著“虧損”,積極爭取財政補貼,一邊卻在豪奢消費,揮灑自如。從“天價吊燈”到“天價酒”,不時曝出的中石化“豪奢病”,無一不在刺痛公眾的眼球。

    “天價酒”事件曝光後,中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不積極反思、端正態度、承擔責任,而是熱衷追查“內鬼”,這與公眾的期待相去甚遠。中石化的公款消費賬目,既不是商務秘密,也不是國家機密,而應該是公共信息。向公眾透露公司消費賬目,揭發涉嫌揮霍公款行為,這樣的“透露”越多越好,因為它在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中石化能否自證清白回應公眾的質疑,“天價酒”事件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如何處理相關責任人,應該給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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