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23日電(記者 張麗娜)內蒙古自治區5年內將投資275億元保護草原生態。自治區實施草原生態補獎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郭健説,“如此大規模的投入,在內蒙古自治區歷史上前所未有。”
2010年10月,國務院決定自2011年起到2015年,在內蒙古、新疆等8個主要草原畜牧區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中央財政每年拿出130多億元補助牧民。
據了解,內蒙古有10.2億畝草場被列入補獎機制範圍;其中,階段性禁牧4.04億畝,草畜平衡6.16億畝,涵蓋了內蒙古所有牧區和半農半牧區。2011年,中央財政已將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列入預算下撥給內蒙古自治區各地。
自治區實施草原生態補獎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郭健介紹,國家每年投入內蒙古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達40.4億元,自治區財政拿出9億元,各盟市旗縣每年投入6億元左右。這樣算下來,每年的投資總額將超過55億元,連續5年的投資總額在275億元以上。
內蒙古四子王旗查幹補力格蘇木格日樂圖雅嘎查黨支部書記朝魯孟算了一筆賬:一家6口人、擁有1.5萬畝草場的牧民家庭,按照國家的禁牧補助標準,在恢復草場的同時每年可獲得7萬多元的補助金。
更為重要的是,實施補獎機制,可以有效促進牧區畜牧業生産經營方式的轉變,變數量型畜牧業為質量效益型畜牧業,進一步加快畜牧業現代化步伐。“十二五”期間,內蒙古牧區規模化養殖比重預計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達到45%;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場戶將達到8.5萬戶,佔牧戶總數的20%左右。到“十二五”末,如果不出現持續大範圍的乾旱,內蒙古草原生態持續退化的局面將得到顯著改善,草原植被蓋度將由目前的37%提高到42%至45%,接近上世紀80年代44.6%的水平,年均增加1個百分點以上。
日前在內蒙古召開的全國牧區工作會議,規劃了我國未來十年“草原新政”,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已全面進入政策實施的關鍵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