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2月2日電(記者王聖志)《安徽省殘疾人保障條例》2月1日正式施行,規定“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不低於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的5倍”。為此,安徽財政從今年開始每年投入近4000萬元生均公用經費用於特殊教育。
據安徽省殘聯負責人介紹,由於特殊教育學校生源少、規模小,生均成本遠遠高於普通教育。個別化教學又需要有別於普通兒童少年教育的方式、手段和設施設備,除傳授文化知識外,還要進行康復、勞動技能訓練和職業技術教育,所需經費比普通學校多幾倍。
過去,安徽省絕大多數特殊教育學校只能享受與普通學校一樣的公用經費標準,難以保障特教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受經費投入制約,安徽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一直舉步維艱。
為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有學上,上好學,安徽省殘聯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通過實施《安徽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對特殊教育學校生均經費標準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