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提高康復醫院基本標準
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呂諾、賈釗)衛生部25日發佈《康復醫院基本標準(2012年版)》。與1994年發佈的《康復醫院基本標準》對照,新標準對三級和二級康復醫院的床位、科室設置、人員、場地、設備等提出更高要求。
標準提出,三級康復醫院住院床位總數300張以上,其臨床科室至少設骨與關節康復科、神經康復科、脊髓損傷康復科、兒童康復科、老年康復科、心肺康復科、疼痛康復科、聽力視力康復科、燒傷康復科中的6個科室,以及內科、外科和重症監護室。每床至少配備1.4名衛生技術人員,醫師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數不低於醫師總數的15%。二級康復醫院住院床位總數100張以上,每床至少配備1.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醫師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數不少於醫師總數的10%。
新標準作為新建康復醫院的驗收標準。對此標準印發前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康復醫院,衛生部要求對照該標準加強建設,儘快達到標準要求。
中國康復醫學會副會長王茂斌認為,新標準有利於建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有利於規範康復醫院建設和服務行為,提高其服務能力;有利於加快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促進康復醫療學科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和老齡化進程日益加速,康復醫療服務需求巨大。據了解,衛生部制定了《“十二五”時期康復醫療工作指導意見》。“十二五”期間,衛生部將逐步建立康復專業人員培訓制度,開展康復治療師培訓工作,爭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國所有在崗康復治療師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