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 記者16日從財政部獲悉,為確保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順利實施,中央財政日前下撥2012年春季學期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補助資金76.27億元,專項用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2542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
財政部和教育部明確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組織領導,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要及時足額撥付資金,嚴格按照規定的補助標準、實際在校學生數和發放天數核撥補助資金,切實保障春季學期在校學生的營養改善需求。要嚴格資金管理,制定原料採購、食品配送、食品管理等資金管理辦法;規範食堂供餐,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準;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國庫管理,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
兩部門強調,補助資金要足額用於為學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要加強監督檢查,將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範圍;及時將工作進展、運行結果向社會公示,尤其是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受益學生數、食譜及價格要分校定期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