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王 俠
我國是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就全面加強人口計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戰略決策。我國人口計生系統在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力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邁出新步伐。回顧和總結十年來人口計生工作的成就和經驗,對於我們進一步堅定信心、明確方向,有效解決新時期重大人口問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更好地落實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推動落實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研究確立人口發展的國家戰略和長遠目標
黨的十六大把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作為我們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的一條基本經驗。2004年,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進一步全面闡述了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和基本要求,突出強調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紮實做好人口資源環境工作。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2010年,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作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戰略部署。201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人口發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勢下我國人口工作進行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進一步明確了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內涵和任務,為未來人口發展指明了方向。
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按照中央的部署,人口計生部門注重把人口問題放到經濟社會全局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思考、研究、謀劃,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科學性、預見性。自2004年起,經國務院批准,國家人口計生委組織開展了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了紮實的人口基礎數據,為中央決策和制定民生政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二、堅持服務全局,協調解決重點人口問題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人口計生工作的中心任務是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依據人口形勢的變化,國務院先後制定了“十一五”和“十二五”國家人口發展專項規劃。人口計生系統認真履行中央賦予的職責,牢牢把握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工作主題,不斷提升統籌人口與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穩定低生育水平,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基礎和前提。十年來,我們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保持人口計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教育、行政等手段,不斷健全宣傳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深入做好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工作,使低生育水平持續保持穩定。2011年末,全國總人口為13.47億人(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人口自然增長率保持在6‰以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減輕了人口壓力,奠定了堅實基礎。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是實現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的關鍵環節。十年來,我們加快國家人類遺傳資源中心建設,組織開展重大出生缺陷發生機理研究。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全面加強優生優育和出生缺陷孕前預防,積極探索預防關口前移的新模式,現已覆蓋到全國60%的縣(市、區),出生缺陷發生風險呈降低趨勢。
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偏高,成為影響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的重要隱患。十年來,我們不斷加大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工作力度,探索形成宣傳倡導、利益導向、全程服務、嚴查“兩非”(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考核評估的工作機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09年以來,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連續3年實現下降,2011年下降到117.78,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升高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佈,是促進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的內在要求。十年來,我們探索建立了“統籌管理、服務均等、信息共享、區域協作、雙向考核”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全國“一盤棋”工作機制,穩步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較好地維護了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了流動人口社會融合。全面加強流動人口全員統計、動態監測和預警預測,不斷深化人口流動遷移政策研究,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三、堅持服務群眾,健全完善人口計生政策法規體系
2002年9月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開始施行。十年來,人口計生工作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國務院頒布實施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修訂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各省(區、市)及時修訂地方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法規,完善再婚生育政策,適時取消生育間隔規定,將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制度上升為地方法規等,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目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體系已基本建立,便民維權的原則得到貫徹,人口計生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人口計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黨的十六大以來的十年,是人口計生民生工程取得重大突破、計劃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實惠的歷史時期。人口計生投入保障機制基本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投入增長幅度”的要求得到落實,目前各級財政投入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經費達到人均49元。全面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三項制度”,認真落實各項法定的獎勵政策,大力促進農業、扶貧開發、社會保障、教育等相關惠民政策對計劃生育家庭予以優先優待,著力推進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設。目前,全國共發放獎勵扶助金135億元,累計惠及1943萬人次;“少生快富”獎勵金14.8億元,累計惠及49.05萬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23.5億元,累計惠及190萬人次。做好地震災區子女傷亡家庭再生育全程服務工作,96%符合條件、有再生育意願的家庭實現了再生育。深入開展創建幸福家庭、幸福工程、生育關懷、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等活動,增進計劃生育家庭的福祉,提高了計劃生育家庭的幸福感。
四、堅持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建立健全人口計生公共服務體系
人口計生工作的重點在基層。我們注重把國家指導與群眾自願、宣傳教育與利益導向、行政管理與群眾工作、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健全人口計生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堅持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人口福利基金會等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的生力軍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做好人口計生工作的強大合力。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形成了紮根基層、覆蓋全部人口和家庭的工作網絡,鍛鍊了一支擁有51萬鄉級以上服務管理工作人員、102萬村(居)計劃生育專幹、600多萬自管小組長和9400萬計劃生育協會會員的專兼職幹部隊伍。十年來,這支隊伍顧大局、講奉獻、能吃苦、善於做群眾工作,在各個關鍵時期和各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中央的肯定,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賴。
在加快建立服務型政府的新形勢下,建立健全人口計生服務管理體系,是全面做好人口計生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十年來,人口計生部門不斷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提質提速,全面提升基層的服務能力和質量。“十一五”時期,中央投入37.6億元,拉動地方投入150億元,新建和改擴建縣鄉服務機構9210個,60%的縣站、50%的鄉站實現了標準化、規範化,服務條件和能力明顯改善。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國家級和省級優質服務先進單位覆蓋率達到79.7%。大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職業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實施科技大練兵、六千人才工程、拔尖人才計劃等人才重點發展支持政策和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家庭發展服務等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發揮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重要作用。
五、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營造有利於我國人口計生事業的良好氛圍
深化人口計生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體制機制,是推動人口計生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十年來,我們堅持在服務科學發展中拓展思路,在推動重大改革中謀劃舉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制定政策,在加快創新發展中提升能力。注重運用現代管理手段,把人口信息化建設作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基本建成省級集中的全員人口數據庫,在國家級匯集了12.7億個案信息,現已進入信息整合、資源共享、深化應用的新階段。進一步深化人口計生綜合改革,不斷完善統籌協調、科學管理、優質服務、利益導向、群眾自治、人財保障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重視發揮文化引領作用,著力推動人口文化發展繁榮,引導群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的人口發展狀況對世界人口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十年來,我們堅持以開放的姿態融入國際社會,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加強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人口與發展國際規則的制定,推動開羅國際人口與發展大會《行動綱領》和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實施,豐富了世界人口發展的理論和實踐。加強人口領域南南合作、南北對話以及與有關國家政府機構和國際組織的雙邊、多邊交流。先後成功舉辦國際人口與發展論壇、世界家庭峰會及第五屆亞太生殖健康大會,發表了《長江宣言》、《三亞宣言》和《北京行動宣言》,在國際上産生了良好反響。我國在人口發展領域的態度和行動,贏得了國際社會更加積極客觀的評價,國際影響力進一步增強,樹立了負責任人口大國的形象。
經過十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人口計生事業已經步入了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新階段。在新起點上,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利用人力資源最為豐富、社會撫養比最低、人口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奮發進取,紮實工作,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好人口問題,走出一條人口均衡、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可持續發展新路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作者: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