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6日發佈通報,截至去年8月,全國發電企業自建送出工程194個,涉及金額140億元。為明確運行維護責任,促進電網安全運行,電監會要求電網企業加快回購電源項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
我國電力送出工程主要由電網企業負責建造,而電站工程則由發電企業承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一些情況下,發電項目投資方可以投資建設與項目相關的專用送出工程,即電源項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
電監會數據顯示,截至去年8月,全國發電企業自建送出工程194個,涉及容量總計7392萬千瓦,涉及金額140億元,年運行維護費用17266萬元,年承擔線損折合費用38225萬元。
電監會通報顯示,當前,電源項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廠網權責不清,存在安全運行隱患,二是部分可再生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電價政策得不到落實,發電企業面臨資金週轉壓力。
為明確運行維護責任,促進電網安全運行,電監會要求電網企業加快回購電源項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同時建議進一步明確電力送出工程的運行維護責任方,促進系統安全運行。目前,正在回購的項目有1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