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27日電(記者 王學濤、劉翔霄)記者27日在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山西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對聚集性就餐單位餐飲安全的監管,消除餐飲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首先,食藥監局規定餐飲單位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報告留檔備查。對違反規定沒有認真開展自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一律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同時,要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並在就餐場所公示其基本信息和工作職責。
其次,學校食堂、單位食堂、建築工地食堂、醫院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停業整頓。承辦紅白宴席大型餐飲單位的廚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要加強通風、排煙、排水、除濕及防四害設施改造,嚴防微生物滋生和污染。
再次,餐飲單位要嚴格落實索票索證,嚴防假冒偽劣、摻雜摻假、非法泡發加工、三無及來源不明的食品原輔料進入餐飲單位。要優先使用蒸汽熱力消毒設施,配備足夠一次性週轉使用的保潔設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要達到100%。食藥監局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
另外,餐飲單位嚴禁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毒蕈及國家明令禁止捕獵的野生保護動物;不得採購使用“兩章兩證”不全的獸禽生肉,不得採購使用重復包裝的食用油;嚴禁高校以外的學校食堂加工製作涼菜;大型餐飲單位製作紅白宴席不得提供生食海鮮和裱花蛋糕等。發生餐飲安全事故的,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省局報告;發生重大餐飲安全事故的,要在獲知事故發生信息1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省局報告。
“聚集性就餐是餐飲安全的主要風險。要建立以法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餐飲安全責任制,改善硬體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及時排查隱患,不能簡單以罰代管。”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趙光國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