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談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 江國成)今年以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6項。發展改革委是如何加快轉變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會不會出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的情況?怎樣把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下一步在簡政放權方面還有哪些考慮和安排?新華社記者近日就這些問題獨家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樸民。
問:發展改革委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採取了哪些措施?
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務,是新一屆政府開門第一件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把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作為職能轉變的突破口,積極主動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則,大力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6項,近期還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
減少投資審批事項是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一個重點。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徵求地方、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取消和調整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的建議,向國務院上報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將於近期發佈。經過這次修訂目錄,共取消、下放和轉出涉及企業的投資核準事項40多項。
國家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取消和調整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我們的做法主要包括:一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縮小核準範圍。對於市場競爭充分、企業有自我調節能力、可以通過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的項目,取消核準改為備案。主要是設備製造和加工業項目。二是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職責,以縱向放權為主。對於現階段仍需由政府核準,但可以通過發展規劃、産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等進行引導調控的項目,直接下放地方政府核準並明確責任,儘量不搞中央部門間的橫向轉移。主要是不涉及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不涉及綜合平衡、重大佈局的交通、能源項目和原材料項目。三是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産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的綜合作用,加強政策工具間的協調配合,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依法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
問:會不會出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的情況?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仍需進一步完善,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財權等關係還有待進一步理順,符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制度法規體系尚需進一步健全,企業自我約束機制也需要進一步強化。在這種情況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大幅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也要防止出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翻燒餅”的問題。所以,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過程中,要堅持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建設,特別是長效機制的建設,在積極有序推進“放”的同時,加強調控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真正走出“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的怪圈。
問:怎樣把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
答: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就是對下放給地方政府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研究提出規範行政審批的具體管控方案及實施細則,明確地方的權限和責任,督促地方嚴格依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認真執行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産業政策、總量控制、技術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同時,我們要求地方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職責權限內的要及時查處,超出職責權限的要主動上報。
堅持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就是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進行風險評估,對易出現風險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要加強風險監測、風險預警,綜合運用發展建設規劃、産業政策、總量控制、信息引導、政策調整等手段,引導和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對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的投資審批事項,要加強對地方備案管理的業務指導,及時完整、準確、真實地匯總企業投資項目有關備案信息。
目前,我委正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按照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的思路,研究相關政策措施。初步考慮,強化規劃指導作用和約束機制,提高規劃編制水平和前期工作質量,加強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建立項目建設中的部門聯控機制,做好事中、事後監管調控工作。同時將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審批權下放後的監管和銜接工作,既有力地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又更好地規範各類市場主體的投資行為。
問:請舉例簡要介紹一下這些簡政放權的重要影響?
答: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指出,政府把權力放下去,可以讓民間投資和民間的創造力活躍起來。取消和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意味著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放開或者門檻放寬,有利於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動力和活力,為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推動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同時,簡政放權將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從事前審批轉變為事中和事後監督、宏觀監測、督促指導等。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轉變管理理念、轉變管理職能、轉變管理方式、轉變管理作風,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的要求,切實把審批核準變為服務,寓管理于服務之中。
比如,取消企業投資開發新油田、新氣田項目核準,取消電力市場份額核定、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等審批事項,可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落實企業自主經營權,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更好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再比如,將企業投資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國家特殊規定的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等生産項目取消核準改為備案,有助於為市場主體提供平等參與的市場環境,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從取消核準後的情況來看,目前,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項目建設,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策投資方向,“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基本原則得到了較好落實。
又比如,隨著近年來一些發達經濟體虛擬經濟泡沫的破裂,回歸實體經濟已成為各國的共識,國際産業分工將會發生深度調整。適應這一變化,及時調整外商和境外投資類核準權限,將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激發市場主體和社會活力,促進跨境投資的便利化,增強跨境投資者的信心。
問:發展改革委今後在簡政放權方面還有哪些考慮和安排?
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這輪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僅僅是一個開端,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繼續以減少行政審批為突破口,大力推進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總的考慮是:堅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凡是市場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決定、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堅決取消審批,凡是可以下放給地方的事項堅決下放給地方。
具體到投資管理上,一方面,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嚴格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範圍,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同時,抓緊修訂出臺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和備案制指導意見,規範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的核準、備案行為,並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後續監管。另一方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對於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進一步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進一步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進一步為各類投資者服好務。
總之,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以更加自覺的態度、以更大的決心,在更廣範圍和更深層次上,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不斷創新審批方式。同時,進一步聚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著力“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舉全委之力,突出抓好重大問題、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更好地履行宏觀調控職能,更好地為地方、部門、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