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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一號文件:億萬農民進城 廣袤田野誰來耕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1日 07時16分   來源:人民日報

    城鎮化的車輪在帶著億萬農民進城就業的同時,也給廣袤的田野留下了大大的問號:今後誰來種地?地怎麼種?小規模的分散經營與發展現代農業不相適應,眼下,解決誰來種地的問題更加緊迫,培育發展現代農業的新型經營主體亟待農業經營體制創新。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給出了破題之策,就是以解決地怎麼種為導向,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亮點一:鼓勵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

    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

    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途徑,也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農戶承包土地流轉面積達到3.1億畝,佔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23.9%。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要求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需要明確的是,鼓勵流轉的是經營權,而不能誤讀為其他別的什麼權利。一號文件把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實現了理論和實踐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意圖是在維護農戶土地承包權長久不變的基礎上,為實現適度規模經營開拓發展空間。

    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也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但要建立嚴格的準入和監管制度。一號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工商企業租賃農地必須從事農業,還得用保障金的形式來防範經營風險可能對農民利益造成的損害。

    文件特別指出,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要尊重農民意願,不能強制推動。農民想種自己承包的地,就讓他自己種,任何人無權干涉。規模經營也應適度,要與農業人口轉移、農業技術進步、農業社會化水平相適應,而不是土地經營規模越大越好。

    亮點二: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産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

    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主體近年來蓬勃興起。我國目前有種糧大戶(南方經營耕地面積50畝以上、北方100畝以上)68.2萬戶,經營全國7.3%的耕地,産了全國12.7%的糧食;全國糧食生産合作社有5.59萬個,經營全國4.0%的耕地,産了全國8.2%的糧食。截至2013年9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91.1萬家,入社社員6838萬戶。

    一號文件明確,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財政補貼、用地指標、金融支持、稅收優惠、人員培訓等方面,出臺了扶持這些主體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産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這些有力度的舉措,必然為新型主體成長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它們儘快與作為基礎的農戶家庭經營共同構築立體式的經營結構。

    亮點三:農戶家庭經營是基本面

    無論怎麼創新農業經營體系,都必須堅持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屬於農戶家庭

    從農業生産特性和國際普遍經驗看,家庭經營始終是農業生産最根本、最基礎的組織形式。新型主體和適度規模經營,應當在農戶家庭的土壤上繁衍和發展。同時,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裏,農戶家庭無論在主體數量上還是經營土地的數量上,都仍將佔據絕大多數。

    因此,一號文件指出,必須堅持家庭經營與多种經營形式共同發展。無論怎麼創新農業經營體系,都必須堅持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屬於農戶家庭,在鼓勵、支持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農戶家庭經營這個基本面,這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本。

    解決好誰來種地,必須解決好誰來服務。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一翼,與各類經營主體形成複合型結構。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戶經營主體數量眾多的基本國情農情看,更要注重以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經營規模的不足。一號文件從創新公益性服務手段和創新多元化服務主體兩個方面,做出了具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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