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 梁建強)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下正在各地廣泛開展。作為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延伸和深化,“在群眾家門口開展”的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所涉及的市縣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和基層單位同人民群眾的聯絡更直接,其不良作風、貪腐問題更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
紮實開展好教育實踐活動,需要及時對這些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進行清理、整治。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會議上強調,必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各類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貪腐問題不容小覷。在廣東,去年至今深圳市已有11名街道黨政“一把手”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河南,僅在2013年度開展基層侵害群眾利益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中,全省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2737人。
有案必查、有罪必懲,對於群眾“身邊的腐敗”應當堅持“零容忍”。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使基層幹部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對於密切黨群幹群關係、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至關重要。因而,對於群眾身邊的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各地也應探索完善加強和改進反腐工作的具體措施,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抓早抓小、抓緊抓深,才能避免養癰遺患。
“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每一位黨員幹部也應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恪守清廉、嚴格自律。與此同時,強化執紀監督,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以及暢通人民群眾監督和舉報渠道同樣十分必要。
猛藥除沉疴,鐵律樹新風。黨的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的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各級紀委要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期待各地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將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進而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