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産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編制。本報告主要包括:概述、國資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其他情況、2014年工作措施等五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國務院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推進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等文件的要求,不斷提高公開意識、加大公開力度、規範公開工作程序、完善申請流程,建立健全加強信息公開和回應社會關切工作機制。 二、國資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3年,國務院國資委通過互聯網站編發信息共計9571條,其中國務院國資委信息845條,中央企業信息5850條,地方國資國企信息1719條,專題信息1157條;召開新聞發佈會3次、專題新聞通氣會7次;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信息4千余條;出版《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4期,並贈閱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中央檔案館等。 (一)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發佈的規章規範性文件主動公開及其配套解讀工作。2013年,國務院國資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推進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及時通過國資委網站及時向社會公佈,主要包括:《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國有資産評估項目備案工作指引》、《關於推動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解決同業競爭 規範關聯交易的指導意見》等,並及時發佈了相關文件的配套政策解讀,詳述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內容釋義。 (二)繼續做好國資委預決算及“三公經費”的公開。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繼續做好財務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情況。在門戶網站設立專欄公開相關信息:一是國務院國資委2012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表”、“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表”等,以及“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行政經費支出統計數據。二是國務院國資委2013年部門預算,包括“收支預算總表”、“收支預算表”、“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等以及“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三)建立定期新聞發佈制度。2013年,國務院國資委召開了3次新聞發佈會,分別通報了雅安地震中央企業抗震救災情況、中央企業産權工作情況和國資委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情況。組織了7次專題新聞通氣會,請國資委相關業務廳局負責人就社會普遍關心的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問題與媒體進行了溝通交流。 (四)通過國資委互聯網站進行專題信息發佈。圍繞國資委工作重點和專項工作,策劃並推出“國資監管十年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2013年國資監管會議”、“2013年公務員考錄”、“央企工會主席談工作”、“大慶鐵人李新民”等國資委重要專題21個。 (五)利用網絡新媒體發佈信息。國務院國資委新聞中心開通微博“國資小新”,利用微博平臺及時發佈各類國資國企信息。截至2013年12月30日,微博賬號在新浪、騰訊、人民、央視網四大平臺的粉絲數量已超300萬。日均發佈信息量在10-15條,設有“微發佈”、“微典型”、“責任央企”、“創新央企”、“溫故知新”板塊報道國資快訊、央企故事和典型人物等。同時,國務院國資委牽頭,聯合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地方國有企業成立新媒體資訊發佈平臺——國資微博發佈廳,並於2013年11月28日正式上線。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修訂了《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增加了“受理確認”和“答覆告知”環節,及時將信息公開辦理進程告知申請人。 2013年共受理正式申請73件,全部予以答覆,答覆率100%。接聽電話諮詢共計1350余次。處理了5起針對我委的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 四、其他情況 2013年,國務院國資委沒有收取任何關於國資監管信息公開方面的費用。 五、2014年工作措施 2014年,國務院國資委將繼續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大力推進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有關信息的主動公開。及時準確的公開國務院國資委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出臺的有關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並做好配套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貫徹落實國辦發〔2013〕100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網站和新媒體平臺作用,改版國資委官方網站,管理好“國資微博發佈廳”和“國資小新”;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實行例行新聞發佈制度,定期舉行新聞發佈會和新聞通氣會,做好熱點回應和輿論引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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