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行政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政府信息公開,無疑是推進政務公開的有效載體,也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有效方式,既有利於行提高政機關公信力,也有利於維護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和諧關係。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我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從起步探索到實踐創新在不斷闊步前行,但長足進展中也尚存不足,不容忽視。其中比較突出的,一是“假公開”與“縮水公開”現象在個別地方時有發生;二是“罰款經濟”、“以罰代刑”等在非透明環境下難以杜絕。 保障權力良好運行,必須要打開包袱晾一晾、曬一曬。在此背景下,新一屆政府正不斷加大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回顧過去一年,政府信息公開數次成為國務院常務會的公開議題;在佈置2014年政府工作的報告中,李克強總理也進一步明確,確需設置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一律向社會公開。 此次《通知》正是對該重點工作的繼續推進。為了確保落實,在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方面,除了要做好權力清單,簡政放權的進程與行政許可的權力運行情況同樣需要接受社會監督。《通知》要求,必須及時公開與簡政放權相關的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等調整信息;政許可也要加強依據、條件、程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 在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方面,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是主要方向。其中,加大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被重點提及,這也與當前的社會的普遍關注息息相關。《通知》要求,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龐雜的系統工程,也是各級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和基本義務。在加強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當下,要加速政府職能的轉變,還要求我們必須健全確保公開的配套制度,讓不公開的必挨“板子”;同時也要做好社會擔任“啄木鳥”角色的宣傳教育,對信息的晾曬工作進行監督。(張曉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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