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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代表委員關注失地農民建言徵地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周洪宇代表建議制訂《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法》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王勉、李佳鵬、郭奔勝)針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洪宇在其提交的議案中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在廣泛調研和借鑒國外做法經驗的基礎上,儘快起草《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法》,爭取儘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周洪宇代表建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法》至少包括四個方面內容:

  第一,完善徵地制度,保證失地農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實現徵地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解決徵地後失地農民基本生活問題。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農村穩定的基礎。對純農戶來説,失去土地便意味著生活保障的喪失。

  第三,提高補償安置標準,確保足額兌現,明確土地補償費的分配管理。國家應統一制定同一區域內的徵地綜合補償安置標準,妥善解決徵地工作過程中出現各種補償不均的問題。還應建立監督機制,實行政務公開和財務公開,加強對徵地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及時將補償資金標準額度和每戶農民資金到位等情況公示,嚴禁挪作它用。應確保徵地後農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第四,引導就業,進行就業培訓,扶持創業,給失地農民以城市居民待遇。就業是失地農民最好的社會保障,建議政府從土地出讓金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對其進行就業培訓,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和提供機會,多渠道、多方式解決就業問題,並對其就業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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