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和諧湖北建設
湖北省省長 羅清泉
解決好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更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
近幾年來,湖北省委、省政府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高度重視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著力構建和諧湖北,努力為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去年,省委專門制定了《關於建設和諧湖北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從影響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抓起,有效解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在具體工作中,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把新增財力主要投向基層、投向農業農村、投向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公平,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一是著力解決上學難、看病難、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全省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由2000年的32.86億元上升到2005年的83.9億元,年均增長20.6 %;籌集資金5.21億元,為201.2萬名農村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除雜費,為貧困家庭寄宿制學生提供生活補助;籌集資金24.2億元,改造農村中小學危房531萬平方米;籌集資金1.62億元,在全國率先實現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校校通”。財政對衛生事業的撥款達17億元,比“九五”時期增長1倍,全省市州縣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基本建立,血吸蟲、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2003年-2005年,投入社會保障資金206.8億元,支持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確保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和城鎮貧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時足額發放。投入13.56億元,用於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二是著力解決農村發展滯後問題。“十五”期間,全省投資20多億元,實施了優質糧産業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投入43億元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改造中低産田,從2004年起,省政府每年籌集5億元資金,用於20個糧食主産縣市的高産農田建設;2004年—2005年,省財政安排轉移支付農村稅費改革和免徵農業稅資金達56.24億元,支持農村稅費改革、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和國有農場改革。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十五”時期累計投入扶貧資金25.6億元,農村貧困人口由“十五”初的700萬人減少到430萬人,減少270萬人。三是著力解決貧困地區、困難群眾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問題。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為貧困地區和困難群眾辦了八件實事,主要涉及就業、鄉村道路、特困人口救助、搬遷式扶貧建房、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艾滋病和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的救治、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等方面,改善了困難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把湖北建設成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關鍵時期。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要經過五年的努力,使全省綜合實力躍上新的臺階,社會事業發展取得新的進步,城鄉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新的進展,經濟社會發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為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加快推進和諧湖北建設,進一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一)加快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鞏固提高義務教育,繼續加強高中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特別是要逐步解決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兩年內做到對農村學生義務教育免收雜費,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義務教育提供免費課本和寄宿生活費補助,規範各類學校招生及收費管理,建立有效的教育資助體系。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形成覆蓋全社會的比較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繁榮新聞出版、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等事業,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多更好的優秀文化産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健全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助服務能力。加強艾滋病、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抓好社區醫療衛生網絡建設,建立城市特困群體的醫療救助體系,支持各市州建設“惠民”醫院;整頓和規範藥品生産與流通秩序,建立醫院收費的約束機制,逐步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二)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産業和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完善企業用工激勵機制,規範企業裁員行為。認真落實和完善扶持再就業的政策,將優惠證發放範圍擴大到廠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將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延長至2008年,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建立穩定的免費就業服務和免費再就業培訓體系,對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力爭“十一五”期間,全省新增城鎮就業崗位350萬個左右,每年轉移培訓農村勞動力80萬人以上。
(三)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建立省級養老保險金調劑基金,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制度,努力解決困難企業職工的大病醫療救助和工傷保險問題,積極發展企業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適時開展農村社會保險工作。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提高城鎮低保水平,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加強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發展慈善事業,提高社會福利水平。依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力爭到2010年,全省完成社會保障擴面新增400萬人次以上。
(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著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每兩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建立職工收入與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的機制。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指導企業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規範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和工資管理體制。保持居民消費價格基本穩定,控制城市房價過快增長,加強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設。堅持不懈地抓好扶貧工作,大力實施整村推進、産業扶貧、扶貧搬遷、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對口幫扶工作,確保五年內基本解決極端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五)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新增財力主要用於公益性事業,用於基層和農村,用於幫助困難群眾。“十一五”時期,省財政用於鄉鎮農技推廣、中小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文化事業、計劃生育的投入增長1倍。2006年,省財政安排涉農專項資金101億元,比上年新增21億元。積極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暢通訴求渠道,加強信訪督辦督查,努力化解各類矛盾。重點解決農村徵地、城鎮拆遷、國企改制、企業違法排污、項目建設過程中損害群眾利益,以及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教育和醫療領域亂收費等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和執法力度,重點抓好煤炭、非煤礦山、化工、交通等行業的安全生産。
(六)努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突出抓好城鄉群眾最為關心的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扶貧等問題,2006年,省政府將重點辦好教育、醫療、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農村特困人口救助、城鎮“零就業家庭”就業和社會保障、扶貧建房、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鄉村商業和文化設施建設、農村飲水安全、農村公路建設等十個方面的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