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現在的GDP增長率達到了9%以上,我們似乎還在擔心內需不足問題。國家統計局最新的數據分析表明,我國水、石油、耕地、銅、鋁等主要資源人均佔有量均嚴重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比如我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只相當於世界人均水平的1/4。儘管如此,有限的資源還遠未得到合理的利用。比如我國每萬元工業增加值耗水量為90立方米左右,約為發達國家的3—7倍。
節約型經濟的核心就是通過技術和制度創新獲得高附加值。除了要加強科技、教育和社會保障投入,把大量的財政資源用於人力資本積累外,當務之急就是圍繞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加強制度創新,其中社會資本的累積尤為重要。説到制度創新,人們很容易想到立法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往往忽略很多非正式制度安排。實際上,作為社會資本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在某些地方更重要。《經濟日報》此次調查表明,有47.4%的家庭承認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著浪費現象;31.1%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雖然“在乎水費、電費、煤氣費支出,但沒有採取節約措施”;還有11.3%的家庭對水費、電費、煤氣費支出的多少持無所謂的態度;64.2%的家庭使用一次性商品;31.5%的家庭對我國水資源短缺的嚴重性認識不足,尚未採用循環用水這一基本的節水措施;22.4%的家庭尚未有意識地購買和使用節能型家電、節水型用品。而且在年輕家庭中,這種現象還要嚴重。
這些調查數據説明什麼問題呢?家庭的消費決策是在其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目標後的自主決策,如果家庭注意節約資源,那麼一定是有某種利益上的好處,才會這麼做。調查表明,57.6%的市民家庭“希望在水費、電費、煤氣費支出”方面省錢。可見,資源價格起到這種杠桿作用,能夠調節家庭的資源使用行為。但是,僅有資源價格的調節是不夠的,一方面,資源價格的上升會降低相對低收入家庭的福利;另一方面,這種價格調節對相對富裕的家庭以及能源支出作為福利支出的單位缺乏激勵。而恰恰後者可能存在的浪費遠遠超過前者的節約。比如一些機關和學校等事業單位的水資源等浪費已經成為比較突出的現象。
如何控制資源浪費行為?按照消費量實行差別價格是一種辦法,但如果對個人來説資源損耗成本只佔其總消費成本的一小部分,差別定價仍無法激發這些人節約的動力。如果取消供暖等福利制度,也不足以約束單位的行為,因為單位通過各種轉移支付措施總能抵補這種福利下降。單純的經濟手段是不夠的,關鍵在於給經濟手段設置一個恰當的制度載體,通過制度的創新,來改進居民的消費意識和消費習慣,並促使居民實現資源節約方面的自我管理。
研究表明,對居民的資源消費習慣的影響只能引導,無法強制。我們不能規定每戶居民只能消費多少水、電和氣,但可以通過教育等方面的投資來提高居民的節約意識。
居民通過對社會的各種節約活動的參與,使得節約意識不斷得到強化,並固化為一種社會規範,顯然,社會規範會改變居民的消費習慣。即居民通過自發參與各種資源節約活動,能夠形成新的消費觀念,並使得這種觀念深深根植于自身的意識當中。
此次調查已經顯示,大多數家庭意識到各種資源節約的可能性,但如何把這種認識轉化為自覺的行動,光靠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外在約束還不夠。更重要的還是提高居民對社會節約活動的參與度,從而形成居民的自我激勵。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