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張曉晶、鄔煥慶)一邊是大學校長喊沒錢,一邊是大學生家長喊收費高,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矛盾的局面?部分代表委員認為,當前大學收費高的主要原因是讓學生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辦學成本,他們呼籲高等教育應該儘快降低辦學成本,減輕學生負擔。
全國政協委員孫繼業認為,高等教育屬準公共産品,適當收費並無異議,但是高等教育收費過高,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據統計,全國高校的生均學費在1989年是200元左右,1995年為800元左右,到近幾年的四五千元,上漲了幾十倍,大大高於群眾的收入增長幅度。再加上住宿費和生活費,平均每個大學生四年要花費4萬多元。
全國人大代表董鳳華提出,根據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大學生應當分擔部分教育成本,但問題是高等教育的培養成本是多少,應該如何核算,還缺乏明確的核算標準。目前高校通常是採用當年的經常性項目開支總額除以折合當量的學生數,幾乎是將學校的全部日常開支均攤到每一個學生身上,以此作為高校的生均成本。學費主要是依據這個“成本”的一定比例來確定,缺乏科學性、合理性。
部分代表委員認為,現在,大學各種建築越蓋越高,佔地面積越來越大,存在豪華辦學、負債辦學現象。由於沒有科學的成本核算依據,事實上學校其他活動的部分成本也被轉嫁到學生身上。“學生只應該對自己接受的教育教學服務買單,現在學生分擔了不合理的教育成本,包括學校豪華辦學的成本,這才是學費高昂的主要原因。”董鳳華代表説。
孫繼業委員認為,大學生培養成本應該通過公開程序來進行科學認定,讓老百姓知道到底哪些因素構成了大學生的培養成本,哪些因素不能計入培養成本之中。只有這樣,大學培養成本才能有一個公開的、合理的依據,百姓才能接受這個大學收費標準。
董鳳華代表説,學生不應為高校的豪華成本買單。高校應該實行成本核算,將收費標準與成本相結合,與公共撥款的分配相結合,同時解決普遍存在的“奢華病”,精減行政機構,減少冗員,制定科學的收費依據,減輕學生的學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