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11日下午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説,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確定了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目標,並制定了五年立法規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推進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規範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這對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要在繼續完善經濟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確保實現本屆全國人大立法目標。
吳邦國説,今年計劃安排審議的立法項目主要有:制定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行政強制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反壟斷法、國有資産法、禁毒法、違法行為矯治法、城鄉規劃法、循環經濟法等;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食品衛生法、節約能源法、律師法等。有關方面要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抓緊工作,認真研究解決立法項目涉及的重大問題,保證法律草案按計劃提請審議。常委會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嚴把立法質量關,保證立法工作順利進行。
吳邦國説,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內在要求,必須貫穿于立法活動的整個過程。在將法律草案書面徵求意見的同時,通過專題調研和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直接聽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見。對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社會全文公佈,廣泛徵求意見。對法律草案中專業性強、各方面意見分歧比較大的問題,要通過立法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深入研究論證。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使制定的法律更加切實可行,充分體現人民群眾的共同意願。
吳邦國説,在立法工作中,我們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走群眾路線。要準確把握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規律,深刻認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統籌兼顧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要著重解決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範的問題,妥善處理法律的穩定性和變動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關係,充分發揮法律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規範、引導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