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楊維漢、李薇薇)“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檢察工作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13日向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面對代表坦誠相告檢察機關自身面臨的“四點不足”。
——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得不夠。監督意識不強、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執法、司法不公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監督糾正。
——法律監督能力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檢察人員執法水平不高,執法方式簡單,不注意化解與案件相關的矛盾,不善於做群眾工作,影響執法效果。
——執法不嚴格、不規範的問題仍有發生。有的不嚴格執行法律和辦案制度,不注意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的受利益驅動辦案,違法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款物。
——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有些檢察人員為民執法的意識淡薄,執法不文明、不公正,有的甚至執法犯法、貪贓枉法。個別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造成了惡劣影響。
“另外,一些地方檢察院辦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貧困地區檢察院經費短缺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賈春旺説,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加強領導和協調,認真加以解決。
“高檢報告提出‘四點不足’是客觀的。”全國人大代表金華説,檢察機關在總結一年工作成績的同時,能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説明檢察機關不光監督別人,也在監督自己。
統計顯示,2006年,檢察機關懲處“害群之馬”,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的檢察人員273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27人。
“全面加強領導幹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強化對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賈春旺表示,2007年,檢察機關將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加大檢察改革組織實施的力度,完善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規範化、法制化。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切實解決隊伍和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