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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談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我們不能等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信用中國,我們不能等待
--代表委員就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言獻策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 鄔煥慶、蔡玉高、張曉晶)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強調:“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表示,信用缺失已成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不僅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同時關係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興衰成敗。代表委員們呼籲,進一步加快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必須全面提速。

    信用缺失,讓我們付出高昂的“學費”

    “應該承認,我國在一段時間裏社會信用水平出現了下滑的態勢。”全國人大代表章聯生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缺失對經濟發展的破壞力尤其明顯。近年來從假汾酒事件、龍口粉絲事件到蘇丹紅鴨蛋事件、欣弗事件可清楚地看到一個行業的信用問題可能導致整個行業的崩潰危機。建立誠信的社會環境已經不光是一種道德訴求,而是關乎到人民的健康、經濟的發展、企業的興衰。”

    據商務部《中國外貿企業信用體系白皮書》發佈的信息:中國企業因為信用缺失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高達5855億元。中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1800億元,由於合同欺詐造成的損失約55億元,由於産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2000億元。

    “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信用缺失,曾經讓我們付出高昂的‘學費'。”全國人大代表孫丕恕説,“我是做企業的,我痛切地知道,信用缺失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生産經營成本,削弱企業的競爭力,抑制消費需求;信用缺失還會擾亂市場秩序,加劇市場失靈的程度,使市場機制合理、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失去基礎;另外,信用缺失還會使企業風險向金融企業轉移,增加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等。”

    信用立法,最厚重的砝碼

    “我注意到,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制假售假、虛假廣告、商業欺詐、傳銷和變相傳銷、偷逃騙稅、走私販私等市場違法行為,背後都有著無視信用且失信成本太低的背景。要杜絕這些行為的發生,我們必須在立法上加大力度,讓失信者失去生存空間。”全國人大代表郭永運指出。

    近年來,我國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進展,建立了初級的徵信體系,制定了一大批與信用建設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像民法通則、公司法、銀行法、合同法等都將誠實守信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予以明確規定。此外,地方政府立法中也較為詳細地規定了將誠實信用作為交易的原則和行為準則。

    “但要把信用體系真正建立起來,最急迫的是抓緊制訂具體的法律、法規體系。特別要建立隱私權法,個人、企業公共信息法,信用懲罰等相關的法律。”郭永運説,“信用立法工作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來完成。其一是修改現行的相關法律和法規,為信用數據的開放做準備,儘快出臺關於徵信數據開放和徵信數據使用規範的新法律;二是在有關法律中加大對失信的打擊力度,增強對失信行為的成本約束,儘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懲罰機制,加大企業或個人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為趨向守信。”

    韓平等代表提出,建立健全徵信體系有助於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建議儘快出臺相關法規。同時,加快實現公民身份信息系統與個人徵信系統的連接,建立全國統一的企業註冊信息庫,解決個人和企業身份核實的問題。

    目前,上海已成為國內第一個建立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城市,北京、廣州、浙江等省市也紛紛提出信用建設的目標。由於大部分數據資源還掌握在工商、公安、銀行、稅務等部門,個人和小企業還無法自由地查詢相關資料,導致這些數據的利用率很低。

    重拾信用,從政府誠信開始

    “法律上加大懲戒只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治‘標'的猛藥,而要讓我們真正邁過信用這道門檻,還需要逐步建立信用文化,打造信用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呂建中指出,“在這一點上,政府必鬚髮揮主導作用,而不能成為壞榜樣。”

    在2006年的兩會上,九三學社披露了山東一縣政府機關“集體”作偽證的案例:這個縣政府因涉及一宗租賃合同糾紛,被一家企業告上法庭,該縣公安局、國資局、財政局、經委等部門為了使在此案中負有全部過錯責任、無勝訴可能的縣政府“反敗為勝”,竟然集體出具偽證。

    “要使企業和個體誠實守信,政府首先要做到誠信。”呂建中認為,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基礎和源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因此,政府信用的提高對企業和個體的信用具有引導和示範意義。

    全國人大代表白世春指出,按照信用主體劃分,社會信用包括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其中政府信用居於主導地位,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受政府信用的影響和制約。政府信用主要體現在政府作為管理者制定和執行規則必須講信用,作為市場主體必須遵守市場規則, 作為人民公僕必須公正地為全社會履行其應盡的職責。

    “當前應突出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提高效率等內容,開展政府信用專項治理。”呂建中指出,“地方政府要規範自身行為,樹立誠實守信的形象,並迅速轉變職能,使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認真充當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決不能濫用政府信譽,去干預企業和銀行的融資活動,更不能違法或縱容包庇逃廢債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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