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熱點專題
 
王梅珍代表建議:4%的國家教育投入需要立法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車玉明、李亞彪、岳德亮)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王梅珍代表建議,儘快在國家層面將《教育投入保障法》列入立法計劃,並對各級政府的教育投入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1993年黨中央、國務院發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産總值的比例,20世紀末達到4%。此後,這一目標反復在各種國家教育發展政策和規劃中被強調。但近三年來,我國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的比例始終徘徊在3%左右。“雖然我國的教育經費支出總額和財政性教育經費總量持續增長,但不論是從生均教育經費的絕對投入水平,還是從全國教育經費佔GDP的比例和生均經費指數的相對投入水平來看,我國的教育投入在國際上仍然處於較低水平。”王梅珍代表説, “顯然,投入不足依然是目前影響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主要‘瓶頸’。”

    王梅珍代表建議加快立法,由國家建立完善教育投入法制體系,用法律手段來保障我國教育投入,並以法律的強制力保障各項教育投入的依法兌現。這部法律還要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對教育投入的責任,規定各類教育的投資標準,並對各級政府的教育投入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王梅珍代表認為,通過對國家教育投入保障的立法,一是可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將教育列入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各級政府財政年度預算和決算都要保證教育經費支出達到的法定增長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穩定增長制度,分年度分解和落實4%的目標,尤其要加大中央和省級政府在實現4%目標中應承擔的責任。

 
 
 相關鏈結
· 張放平代表:加大基層教育投入 情係農村教育發展
· 十六大以來教育改革發展成就:教育投入不斷增加
· “十一五”期間青海將為民族教育投入14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