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隋笑飛)“太陽能光伏産業已成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與國際上的先進國家相比,我國太陽能光伏産業發展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和瓶頸制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揚州市市長王燕文提交議案稱:“構築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加快太陽能光伏産業立法。”
王燕文説,根據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等機構共同發佈的《中國光伏發展報告》預計,如能得到穩定的政策支持,到2030年,中國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億千瓦,年發電量將達到1300億千瓦時,相當於少建30多個大型火電廠,不僅節約大量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資源,而且對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將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制定了強有力的法規和鼓勵政策來推動光伏産業和市場的發展,可以説政府推動是世界光伏技術和産業快速發展的根本原因。”王燕文説。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雖然于2006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促進法》,但是,對光伏太陽能産業發展缺乏實質性的扶持政策,操作性不強。”王燕文説。
王燕文指出,要發展太陽能光伏産業,有幾個重要問題亟須通過立法加以推動。
一是科學制訂産業發展規劃,尤其是規範行業準入標準。儘快出臺硅材料生産的行業準入標準,對工藝落後,環境污染嚴重,能耗高,成本大,多晶硅純度達不到相應技術標準的項目一律不予批准。
二是加大對優勢地區和優質項目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對光伏産業發展較快、已形成一定優勢的地區,設立國家光伏産業基地,給予特殊的區域扶持政策,促進光伏産業的集聚集群。另一方面,對擁有國際一流技術、工藝的多晶硅生産企業,給予特殊的優惠政策,促進其快速做大做強。
三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人才培養;加大對各科研中心、大學、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購置設施與儀器的資金投入,縮短研發到應用的時間;支持有突出表現以及降低系統設置成本的高風險研發;增強企業、大學與國家實驗室之間的關係等。
四是大力培育國內終端市場。目前,我國光伏産業的終端産品基本上是出口國外的,有必要通過相應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國內終端産品市場,拉動整個産業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