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吳晶、萬一)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蓬勃發展,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使用頻繁,造成安全隱患。為此,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仇小樂建議要加快制訂特種設備安全法。
仇小樂代表説,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設施等。
我國在用特種設備數量增長迅速,安全已成為突出問題。據統計,截至2007年底,全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數量達到443.32萬台(套),民用、工業用氣瓶已經超過1億隻,壓力管道近百萬公里,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加快,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增長迅速,設備年增加率平均達到10%以上。
“目前,我國特種設備安全形勢十分嚴峻,與發達國家相比,特種設備惡性事故時有發生。”他説,“必須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據了解,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體系極不完善。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制度、場(廠)內機動車輛監督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以及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等項制度還未完全確立,還需要制定完善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大量的安全技術規範。此外,我國現行特種設備法規、規章與發達國家特種設備法規體系差距較大,不能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