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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國玲代表:太湖流域水環境管理體制需改進完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石永紅)“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狀況不容樂觀,其管理體制、機制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蘇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國玲説。

    杜國玲代表説,太湖流域地跨蘇、浙、滬兩省一市,面積36000平方公里,是我國經濟社會最發達的地區之一,也是單位面積排污量較高的區域之一。

    從“九五”計劃時期開始,國家就把太湖流域治理列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兩省一市政府也加大了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對遏制水環境惡化趨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太湖流域開發、利用與保護涉及兩省一市和眾多職能部門,存在職能交叉、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保護和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湖區進出水量不平衡,自凈能力下降。

    杜國玲代表建議,應完善太湖流域水環境管理體制,成立統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機構;建立健全太湖流域水環境行政首長負責制,強化領導幹部環保政績考核制度,確保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建立太湖流域行政區界上下游水體斷面水質交接責任制和生態補償機制,制定生態補償辦法和建立水污染事故賠償基金,真正做到“誰污染誰補償”。

    “同時,要建設太湖流域水污染預警系統,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統一流域環境政策和環境標準。要確保湖區進出水量和生態平衡,保護和修復太湖濕地,恢復太湖生態。此外,就是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杜國玲代表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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