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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2日   來源:新華日報

    四、著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積極穩定和促進就業。充分發揮擴大內需拉動就業的積極效應,加大就業再就業援助力度,開發更多的公益性就業崗位,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就業85萬人。落實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的政策,適時適度降低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率,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支持企業穩定現有就業崗位。指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發展和諧勞動關係。著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積極實施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項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對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穩定和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啟動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抓緊制定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方案,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切實做好社會保險關係省內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及時做好關閉破産企業新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重視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切實做到即徵即保,逐步提高收入水平。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擴大農民工養老保險覆蓋面。完善城鄉低保標準增長機制,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大力發展社會福利、老齡、慈善和殘疾人事業。

    著力辦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實事。一是重點幫扶困難群眾就業。實現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5萬人,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新增廉租住房1.2萬套,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5萬套,完成危舊房改造550萬平方米以上,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三是進一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全部進入最低生活保障,蘇中、蘇北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四是提高養老保障和服務水平。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推進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建成省老年公寓,80%的縣(市、區)建有一所示範性養老機構,扶持一批社會養老機構,建成20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新增農村敬老院床位1萬張。五是進一步健全殘疾人服務體系。全面建成縣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新建50所示範性殘疾人托養機構。向特殊困難殘疾人發放保險補貼,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為殘疾人購買2000個公益崗位。六是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小學和初中基準定額分別提高到350元、550元,高中階段學校適當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礎上增加200元。七是加強基層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扶持經濟薄弱地區300個鄉鎮衛生院、8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礎設施建設,為經濟薄弱地區的3000個村衛生室配置必需的設備,為農村基層定向免費培養適用醫療衛生人才。八是加大文化惠民力度。開展向農村送科普、送文化、送法律活動,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新建農家書屋3000個以上,新增農村有線電視用戶75萬戶。九是進一步解決農村交通和飲水安全問題。建設農村公路5000公里,新改建農村公路橋梁1600座。解決450萬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十是深入推進脫貧攻堅。確保農村貧困人口中100萬人實現脫貧。

    (二)加快發展社會事業。

    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制定教育中長期改革發展規劃,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大力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鞏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重視學前教育,關心特殊教育。引導和支持高校加快內涵發展,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教學實驗實習基地建設,推進省屬高校基本建設債務化解,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建設一批國家級高水平示範性職業教育院校。支持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繼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加快實施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政策,改善寄宿制學校食宿條件,解決農村留守少年兒童就讀和生活困難。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提高教師待遇。

    推進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積極穩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城鄉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啟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高人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擴大免費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加大對困難人群醫療救助力度。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補償機制,逐步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成本得到補償。強化醫療服務和藥品監管,保證群眾基本用藥和用藥安全。扶持中醫藥事業,促進中西醫共同發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質量,推進城鄉統籌的優質服務體系全覆蓋。

    加快文化強省建設步伐。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促進公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高。圍繞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創作一批精品力作,組織好重大文化藝術活動。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的服務與管理。推進省美術館新館、省檔案館新館、南京博物院二期和江蘇大劇院等重點文化標誌工程建設。加快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數字化進程,發展新媒體和網絡文化。大力發展文化産業,創新文化業態,做大做強省級文化産業集團,加快建設一批文化産業集聚區。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廣泛開展科普教育。積極備戰第十一屆全運會和第十六屆亞運會,推動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協調發展。

    (三)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完善基層民主自治制度,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廠務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積極推進和諧社區建設,依法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做好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形成個人講誠信、企業守信用的良好環境。紮實開展“質量和安全年”活動以及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防不合格産品進入市場。從管理、投入、制度建設等方面多管齊下,加強安全生産治理整頓和監督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推進平安江蘇建設,強化大調解機制、大防控體系和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下訪和接訪的長效機制,主動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做到各種矛盾防範在前、處置在早、化解在小。完善社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有效預防、妥善處置因企業停産、徵地拆遷、工程欠款、農村土地糾紛、涉法涉訴等問題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大力支持駐蘇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建設,進一步加強國防教育、國防動員、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和人民防空工作,紮實推進“雙擁”共建活動,認真落實優撫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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