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提高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有利於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有利於規範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有利於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和國家核心競爭力,有利於在擴大對外開放中實現互利共贏。
一要推進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充分發揮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研究制定和督促檢查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和各項措施的實施;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作,推動建立重大科技項目的知識産權工作機制,制定和完善與專利和標準有關的政策;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自主知識産權創造體系,支持企業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打造知名品牌;深入開展各類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工作,全面提升知識産權運用水平和應對知識産權競爭能力。同時,進一步完善專利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二要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宏觀管理。深化知識産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産權行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強化知識産權在經濟、文化和社會政策中的導向作用,加強産業政策、區域政策、科技政策、貿易政策與知識産權政策的銜接,加強文化、教育、科研、衛生等政策與知識産權政策的銜接。運用財政、金融、投資、政府採購政策和産業、能源、環境保護政策,引導和支持市場主體創造和運用知識産權。強化科技創新活動中的知識産權政策導向作用,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化、商品化、産業化。
三要提高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專利運用與産業化體制機制建設、平臺建設和示範項目建設。加大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積極開展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工作。繼續開展對國家重點行業、領域的專利技術分析和預警機制研究。提高知識産權仲介服務能力,建立誠信信息管理、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等誠信管理制度。提高面向社會和公眾的專利文獻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學術研究的信息化管理,優化整合學術研究資源。
四要切實提高全社會知識産權意識。建立政府主導、新聞媒體支撐、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知識産權宣傳工作體系,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國家普法教育中增加有關知識産權的內容,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産權文化。加強國際和區域知識産權信息資源及基礎設施建設與利用的交流合作,聯合外國政府、協會或民間機構共同在境外舉辦大型知識産權交流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