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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何做好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範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災害,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黨中央、國務院對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非常重視,國務院發佈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指出恢復重建工作主要從資金保障、恢復生産、對口支援、科學規劃四個方面全力推進。

    第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保障恢復重建資金需求。2008年,中央財政除安排384億元資金專項用於救災之外,還建立了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當年安排740億元。各級財政建立了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全力保障資金需求。

    第二,加強組織指導和政策扶持,幫助災區恢復生産。國務院制定了《關於地震災區恢復生産的指導意見》、《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關於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災區恢復生産和恢復重建工作。

    第三,建立對口支援機制,有效調動各方力量。在中央的統籌協調下,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按照“一省幫一重災縣”原則,制定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方案》,建立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機制,全國19個省(市)對口支援四川省18個重災縣(市)以及甘肅、陜西兩省災區。

    第四,依法推進恢復重建,科學編制重建規劃。國務院組織各方面專家編制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農村建設、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生産力佈局和産業調整、市場服務體系、防災減災、生態恢復、土地利用、文物保護等10個專項規劃,以及《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根據2008年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的進展情況,溫家寶總理在《報告》中對2009年的恢復重建工作進行了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災後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力爭在兩年內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標任務。為落實這一目標,必須抓緊全面實施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紮實做好災後重建各項工作。中央財政安排1300億元,作為災後重建的資金保障。居民住房、校舍建設要加快進度,力爭讓受災群眾儘早住進新房,確保今年底95%以上的學生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學習。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要繼續推進,同時要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生態修復、環境整治和災毀耕地復耕等工作。災區的産業重建與發展要與國家的産業調整振興規劃相結合,加快推進。另外,《報告》要求相關地區和部門繼續搞好對口支援和專項援助工作,管好用好災後重建資金和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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