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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傑代表:慈善捐款不能少審計、不公開、無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仇逸、楊金志)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傑表示,慈善資金監管滯後嚴重阻礙了慈善事業的發展。

    鄭傑代表説,明星、社會人士及知名企業擁有高知名度,具備號召力強、社會影響廣泛的特質,若能積極參與慈善活動,會在公眾群體中發揮很好的表率作用,有效推動慈善公共意識的樹立。然而,由於我國目前對慈善事業尚未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監管體制,慈善組織對捐贈人的違約行為也缺乏必要的違約責任規範,借慈善之名行作秀之實的現象層出不窮,此類負面“示範”不僅破壞了我國慈善事業逐步建立起來的社會公信力,也影響了公眾對於慈善公益事業的熱情。

    鄭傑代表表示,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陸續制定和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涉及慈善事業捐贈、稅收、所得稅與社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尚不足以規範、保護和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部分基金會對資金的籌集、捐贈項目和資金的投向未能如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社會捐贈資金在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問題,資金的安全性還存在隱患。有的部門把社會自願救助捐贈活動轉為變相攤派,挪用甚至侵佔捐贈款;有的社團組織以捐贈為名從事營利活動;一些企業借“慈善”之名,行“宣傳”之實,出現事前“承諾”、事後“賴賬”的捐贈,甚至出現借捐贈名義行騙、促銷等違法行為。

    為此,鄭傑代表建議,建立健全慈善事業的公示和監督體系,消除社會上存在的對慈善捐款少審計、不公開、無監督的擔憂,包括規範捐贈資金管理,完善項目運作監督,嚴格按照規定的渠道接收、使用社會捐贈款物,並及時下撥,還要加強監督、檢查、公示及向捐贈者反饋和審計工作。慈善資金的使用必須體現捐贈人的意願,且對慈善資金的使用效果進行考核,杜絕善款“用完則了”的現象。“要讓每一分慈善捐款怎麼來的、怎麼用的都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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