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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熱議加快發展低碳、環保的內河航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林紅梅、王敏)交通運輸行業如何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發展結構?這一話題成為來自交通運輸行業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熱點話題。代表委員們紛紛呼籲,中國要轉變以往過於注重陸地交通運輸方式的建設發展模式,加快發展低碳、環保的內河航運,這是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的重點之一。

    內河航運弱化的原因

    內河航運是綠色運輸方式,佔地少,耗能少。內河航運是一種歷史悠久的運輸方式,京杭大運河是古代的主要運輸大通道之一。近年來,內河航運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地位卻在逐步弱化。代表委員們對此中原因,進行了分析。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廳廳長董永安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大家都把眼光放到了發展高速公路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的建設上來,而內河航運建設雖然社會效益非常明顯,但經濟效益卻不明顯,是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的根源;建設資金投入不足,是第二個制約因素。河南省通航河流少,內河航運稅費收入甚至入不敷出,每年要從公路徵收的稅費中拿出約5000萬元用於支持內河航運建設。儘管近年來交通運輸部對內河航運開發逐年提高補助,但這些資金對於動輒投資幾億元的內河航運建設項目來説,只是杯水車薪。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交通廳廳長楊光成認同董永安代表的看法。他指出,疏挖了航道,清炸了灘礁,提高了航道等級,從外觀上看沒有高速公路、房屋建築體現得那麼充分和明顯,政績的“可視性”不夠。而且,航道建成後,“有水大家行船”,難以收費,航道建設的效益主要體現在社會效益上。在以GDP為主的政績考核機制下,部分地方政府對發展內河航運重視不夠,存在重陸路、重水電、輕水運的現象,水運成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短板”。

    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彭伯元説,貴州境內河流眾多,分屬長江和珠江兩大水系,利用航運便利條件,將貴州省的煤炭等資源通過水路運到廣西、廣東,要比北煤海運兩廣縮短運距三分之二。但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編制社會發展規劃和進行産業佈局時,對依託內河航運的導向不足,工礦企業和社會各界沒能有效利用水運優勢。在進行河流水電梯級開發過程中對航運兼顧不足,形成眾多礙航閘壩,過分注重水電的經濟效益,忽視航運的社會效益,阻礙了內河航運發展。

   儘快制定《航道法》

    代表們建議,國家要建立和完善內河水運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出臺《航道法》,完善水運管理相關法規。

    董永安代表指出,要加快制定促進水運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依法保護內河水運資源,規範部門、地方和企業的行為;楊光成代表認為,內河航運發展中航道是中心,現有的國家法律體系中對航道的保護力度還很不夠,航道、海事管理部門在依法行政時缺乏手段,力度不足,對航道的保護能力很差。建議國家儘快出臺《航道法》,促使內河航道建設、管理、維護納入國家法律保障體系中。

    全國政協委員、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馬志武則建議,在《航道法》中,要通過法律規定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航道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穩定投資渠道。還要制定《內河航運法》及《港口岸線管理保護條例》,建立綜合開發利用水資源的體制機制,保護和利用好有限的水資源。

    政府投資責無旁貸

    內河的航道是公益性的,和高速公路很不一樣,無法通過收費的方式獲得自我滾動發展。如何破解內河航運建設的資金難題?代表委員們獻計獻策。

    楊光成代表認為,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同時也具有一定的經營性,可以貸款修路、收費還貸,也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引進資金進行建設,之後由業主收費取得投資回報。但航道是純公益性的,沒有投資回報,很難有企業或銀行願意為航道建設投資或貸款,只能以政府投入為主。因此,政府部門要理所應當地承擔起這個責任,加大財政投入以加快內河航運發展。

    董永安代表指出,政府在批准水資源開發利用時,要有長遠意識,適度超前規劃航道等級,留有發展空間。實際上現在各省都遇到了這個問題,要擴建航道、發展內河航運時,發現橋梁凈空不夠、閘壩礙航,航道發展規劃成為紙上談兵和空中樓閣,無法落到實處。這種現狀必須儘快改變,內河航運才有可能得到較快發展。

    馬志武委員也認為,《航道法》必須明確航道公益性基礎設施的法律地位,航道建設以國家為主,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資,投資比例在70%以上,與地方經濟關係密切的由地方政府參與投資。要利用稅收等手段向內河航運發展傾斜,調控各種運輸方式,達到內河航運與其他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彭伯元代表説,國家應出臺措施意見,穩定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內河航運基礎設施的投入,並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加以落實。同時,引導和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對內河航運建設的投入。

    “十二五”規劃應唱好“水調歌頭”

    代表、委員們普遍認為,政府在制定“十二五”規劃中,要把內河航運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和構建綜合運輸體系的突出位置,給予重視。

    楊光成代表建議,各地政府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時必須體現國家重視內河航運發展的政策要求,給予航運發展以傾斜政策。各省區市在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中要突出內河航運的作用和地位,將重點水運建設項目納入綜合交通規劃。交通運輸部編制《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時,要有更具體的加大水運投入、加快水運發展的意見和措施。

    彭伯元代表指出,應將加快內河航運建設與發展明確列入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十二五”規劃中,在經濟規劃和産業佈局中,要充分利用內河航運的優勢,突出內河航運的作用。在交通行業的“十二五”規劃中,建議明確提出發展內河航運的總體目標,提出投入內河建設資金比重、發展內河運輸量所佔比重,以及達到新形勢下如何發展內河航運以構建現代綜合運輸體系。

    馬志武委員則認為,在編制“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中,就要更加突出水路交通發展。過去幾個“五年規劃”中,江西省交通建設主要側重於高速公路,在“十二五”的交通建設中,要重點突出發展具有運能大、佔地少、能耗小、污染輕、成本低的內河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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