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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勇代表:要從源頭上避免“法律打架”現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楊金志、仇逸)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應勇在兩會上對記者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僅要求單個法律自身的完備,還要求法律與配套法規之間的相互協調,要從源頭上避免出現“法律打架”現象,影響法律的權威公正。

    應勇説,當前一些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不配套乃至衝突的現象,影響了法律的有效實施和應有權威。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重要法律出臺後,有關方面要及時對動拆遷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重要配套法規進行制訂和清理。各級人大和政府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各部門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國家法制統一。

    應勇建議,全國人大適時制定規範法規配套工作的規定,明確配套的內容、程序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在法律草案的提請和審議過程中,就要關注所需配套法規的研究起草情況,努力爭取與法律同步實施;再者,要加強對法律配套法規制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法律有效實施,維護法律尊嚴、統一和權威。

    應勇還表示,依法行政首先要切實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行政執法理念,高度重視執法活動的程序合法性,將行政執法活動的程序合法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同時,還要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的公開性,加大對行政執法依據、程序和結果的公開,將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最終以公開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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